企業違反性工法 臺北市去年裁罰17家 企業違反性工法 臺北市去年裁罰17家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113年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裁罰結果,共計裁處17家,裁罰金額達367萬元,其中雇主未妥適處理職場性騷擾案件有10件,佔比約6成,其中以和德昌股份有限公司遭罰100萬元為最高。其餘違法樣態包括懷孕歧視、育嬰留職停薪遭拒及不利處分等。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勞部函釋12種職場騷擾適用性騷法 勞部函釋12種職場騷擾適用性騷法 性別平等工作法規範雇主對於接獲性騷擾申訴應調查、懲戒行為人,但員工工作時遭到非員工性騷擾,則難以執行;考量如今工作型態多元,勞動部與衛生福利部會商,並發出函釋例示12種樣態,如照服機構工作人員遭被照顧者性騷擾,其調查、懲戒適用性騷擾防治法。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勞動部發布移工婦幼權益保障指引 雇主應依法給假 仲介需提供資訊 勞動部發布移工婦幼權益保障指引 雇主應依法給假 仲介需提供資訊 為協助移工、雇主和仲介瞭解移工懷孕、分娩及育嬰權益,勞動部1月6日函頒「移工婦幼權益保障指引」,整合相關部會法令規範及協助資源管道;仲介需提供醫療、工作權益法規等資訊,雇主需要依法給假、給予保護措施。對此仲介業者表示,實務上已有移工來臺前已懷孕的狀況,易引起爭議,建議恢復入國前的妊娠檢查。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新北違反勞動法令名單366家上榜 新北違反勞動法令名單366家上榜 新北市勞工局1月2日公布2024年第6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共計366家業者,開罰1,985萬3,000元。違反勞基法以未給付加班費最嚴重,違反性工法則以知悉性騷事件未採取糾正補救最多,勞工局特別提醒雇主應注意性騷擾事件發生時,雇主應負的相關責任與必須採取的措施,以維護性別友善職場。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強化長照多語宣導 社福團體肯定成效 強化長照多語宣導 社福團體肯定成效 臺北市社會福利聯盟12月19日針對近兩年臺北市政府在各項社福議題進行年度體檢。目前失智共照中心常有人力不足的情形,導致失智長者個案被轉介時,部分單位會有不願意接案的情形,北社盟呼籲公開各失智共照中心的人力配置,讓民眾了解服務供給概況,並強化對獨居失智症支持網路的建置。在新住民長照政策方面,包含勞動局、社、衛政單位近年均強化多語宣導,民團對此表示肯定。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立委憂小微型企業無能力調查性平事件 要求提性工法落實計畫 立委憂小微型企業無能力調查性平事件 要求提性工法落實計畫 由於先前職場有「求職蟑螂」、「職災蟑螂」等發生,113年《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實施,規範僱主在職場性騷擾防治中的責任,立委擔憂會有「性工蟑螂」的出現,因此提案,要求勞動部應協助微小型企業落實性工法具體作法或宣導;最後該案凍結勞動部10萬元預算,並須提出書面報告。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上半年職場性騷擾通報543件 成立333件 雇主對加害者處置最重解雇 上半年職場性騷擾通報543件 成立333件 雇主對加害者處置最重解雇 別平等工作法修正施行逾半年,勞動部公布113年3至6月職場性騷擾案件通報數共有543件,其中成立333件,雇主對於成立案件之加害者後續處置方式,以記申誡並加強教育訓練最多,其次為記大過、記小過,最重則是解僱。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性騷法修正滿半年 受理1.7千件申訴案 性騷法修正滿半年 受理1.7千件申訴案 針對性騷擾防治法修正施行滿半年,衛福部指出,共受理1,710件申訴案件,其中性騷擾成立案件669件,被害人9成為女性,以「肢體騷擾」為大宗。112年5月開始的 #MeToo運動,引發各界對性暴力議題之關注,行政院會同衛福部、教育部及勞動部進行性平三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113年3月8日全面實施。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性別平等工作法納專案勞檢 應訂性騷擾防治措施 性別平等工作法納專案勞檢 應訂性騷擾防治措施 《性別平等工作法》113年3月8日上路,今年有納入專案勞動檢查,勞動部表示,這次修法幅度較大,施行初期推動全面的教育宣導措施,讓各產業雇主、求職者及受僱者建立正確的性騷擾防治觀念,針對具規模、大型企業100人以上公司,9月啟動300場勞動檢查。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112年43件就業歧視案 開罰920萬元 112年43件就業歧視案 開罰920萬元 勞動部提醒,雇主在招募面試勞工或聘用勞工時不可就業歧視,違者將會處罰;根據統計,112年有43件違反就業歧視相關法規被處罰,共處罰新台幣920萬元。勞動部呼籲,雇主應用人唯才,建構完善友善職場環境。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