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要求提高勞退新制雇主提撥比率 家事移工納提納保 勞團要求提高勞退新制雇主提撥比率 家事移工納提納保 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與自主工聯18日赴勞動部前陳抗,直指我國退休制度長期存在結構性不公,要求立即提高勞退新制雇主提撥比率,並將所有移工(含家事移工)全面納入新制,同時主張政府應補助弱勢家庭雇主,以兼顧照護與勞動權益。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20260106-康林電子報 20260106-康林電子報 雇主注意!事業單位即將申報員工114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勞動部提醒,各事業單位在辦理申報作業時,應將勞工於該年度內個人自願提繳的退休金金額,自薪資所得總額中扣除,以免勞工因此多繳稅款。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115年起 雇主新聘外國專業人士須提撥6%勞退金 115年起 雇主新聘外國專業人士須提撥6%勞退金 配合延攬國家經濟發展所需專業人才,並強化專業人才長期留臺誘因,115年起,雇主新聘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專業人才,須為其提繳薪資6%的勞退新制,另已在聘僱中,外國人6個月內若未以書面提出保留勞退舊制,則一律轉為適用勞退新制。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勞退舊制7.4萬家 年底前估算退休金 114年未足額已開罰9家 罰鍰188萬元 勞退舊制7.4萬家 年底前估算退休金 114年未足額已開罰9家 罰鍰188萬元 年終將至,勞動部提醒,目前有7.4萬餘家事業單位仍僱用保有勞退舊制之勞工,雇主依法應於每年年底前,估算次一年度符合自請退休或強制退休條件勞工所需之退休金,如有不足,應於次年3月底前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差額,雇主未足額提撥者將會處9萬至45萬元罰鍰;根據資料,114年有9家事業單位未足額提撥被處罰,其中有2家累犯,被處罰鍰最高額度45萬元。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勞團籲正視勞退、勞保改革 提六大訴求 建議移工納入勞退新制 勞團籲正視勞退、勞保改革 提六大訴求 建議移工納入勞退新制 尊嚴勞動修法聯盟等多個工會團體,15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針對勞退、勞保與職災保障等議題,提出勞退新制雇主提撥率逐步調升至15%、移工應納入勞退新制及調高勞保投保薪資上限至4萬7,700元等六大改革訴求,勞團批現行制度嚴重落後,導致基層勞工老年生活陷入風險。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勞工具舊制年資 勞雇雙方可協議結清 符合三項條件 即可動支台銀專戶金額 勞工具舊制年資 勞雇雙方可協議結清 符合三項條件 即可動支台銀專戶金額 勞退新制上路即將滿10年。當勞工具有舊制年資並有選擇新制且在職,不一定要等到符合退休條件,才能請領退休金,若經勞資雙方同意則可合意結清舊制年資,並可動支臺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支付結清金,或事業單位另行籌措給付。此外,移工轉換為中階人力身份,事業單位就應該設立專戶,以桃園市為例,113年就有新增約300家新設立,意味者更多事業單位雇主負有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義務。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勞退新制滿20年 勞團訴求 提高提撥率至9%並納入移工 勞退新制滿20年 勞團訴求 提高提撥率至9%並納入移工 《勞工退休金條例》於民國94年7月1日上路,至今已滿20年。勞工團體指出,勞退新制最大問題就是「提撥不足」,至今20年未調漲,雇主提撥率始終停留在6%,勞團要求將勞退雇主提撥率提高至9%,並逐年提升至15%,並將移工納入勞退新制範圍。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監院籲開放移工適用勞退新制 勞動部:持續檢視 監院籲開放移工適用勞退新制 勞動部:持續檢視 勞動部表示,適用勞基法勞工無論本國或外籍,皆有該法與勞退條例保障。勞動部改制前勞委會2006年令釋,係因考量藍領移工在臺工作有年限規定,多不會成就退休要件,爰允可不計入勞退舊制提撥範圍,但移工若成就退休條件,雇主仍應給付舊制退休金。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勞退新制實施滿20年 提繳單位達59萬餘家 勞退新制實施滿20年 提繳單位達59萬餘家 工退休金條例94年7月1日施行,勞退新制實施至今滿20年,為強化新制效益,勞動部鼓勵企業主動提高提繳率,並與金管會協作,建議將提繳率納入永續報告與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同時,也與經濟部合作研議將提繳率逾6%的企業,納入國家獎項評審加分項目。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勞退舊制年資勞工 雇主應提撥退休金 勞退舊制年資勞工 雇主應提撥退休金 為保障勞工退休權益,《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3條第1項規定,雇主應按月為具有舊制年資勞工提撥退休準備金。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長王秋冬提醒,雇主若未依規定提撥,將依同條例第50條規定,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且將按月連續處罰,並公開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日期、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