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聘營造移工增原民條款 勞動部:需評估 立委提案聘營造移工增原民條款 勞動部:需評估 立委鄭天財多次要求恢復過去營造業聘僱原住民1人得聘僱外籍移工2人的規定,以保障原民就業權益。立院衛環委員會27日審查《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草案,鄭天財藉此提出修正動議,增訂營造業雇主取得招募許可後,每進用原住民1人或向原民綜發基金繳納代金,得申請引進外國人2人,希望勞動部支持。對此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需要評估,因46條主要內涵是規定就業資格,納入這樣的條文在法制上可能會有問題。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立院審80歲請外看免評 勞動部朝放寬多元認定、彈性外展陪伴方案再精進 立院審80歲請外看免評 勞動部朝放寬多元認定、彈性外展陪伴方案再精進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7日審查《就業服務法》修法草案,多位在野黨立委提案鬆綁外籍看護工聘僱門檻,讓80歲以上長者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執政黨立委則認為需評估人力供需狀況,避免排擠重症者需求,並指出應先改善長照服務;勞動部表示目前已朝多元認定和外展試辦兩方面努力,也願意就多元認定再放寬。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聘僱僑外生門檻高 不利於服務業進用 聘僱僑外生門檻高 不利於服務業進用 國發會訂下六年內留用近20萬名僑外生的目標,然而現行就業服務法規定門檻頗高,有些企業甚至看到僑外生的履歷就直接刷掉。立委表示,若不符資本額及營業額規定,就須以專案會商方式辦理,流程繁瑣。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主秘陳世昌回應,短期採擴大員額方式吸引僑外生留臺,至於程序是否可再精簡,會再跟各部會協商。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申請中階人力聘僱許可 須檢附健檢證明 申請中階人力聘僱許可 須檢附健檢證明 雇主於境內申請聘僱由藍領移工轉中階技術人力的外國人,於申請聘僱許可時,其健檢報告得以3個月內或聘僱許可生效日前一年內的健檢合格證明檢附;針對未能提供相關證明,勞動部將先核發聘僱許可,若經查核確認已超過一年未接受健檢的外國人,則雇主須於7日內安排補充健檢。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立委提案修法 罰仲介非法藏匿失聯移工 立委提案修法 罰仲介非法藏匿失聯移工 立委林思銘等人在最新一次的院會中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其指出失聯移工可能被雇主或就業服務機構先藏匿,而後再受到非法雇用,但現行法令藏匿失聯移工的罰則,只有對雇主的懲處,且有人數或比率但書,易使有心者心存僥倖。此外對於就業服務機構也無相關罰則,因此林思銘與王鴻薇、羅廷瑋等人提案修改就服法,加強對藏匿失聯移工的監管與罰則。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移工失聯居高不下 全聯會籲嚴懲非法 移工失聯居高不下 全聯會籲嚴懲非法 近期移工逃逸問題再受關注,勞動部表示已擬具修法草案加重罰則,雇主和人權團體不贊同,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商會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表達不同意見,支持嚴懲非法仲介、加重上游廠商監督職責。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雇主聘非法移工 配額扣減並管制2年 雇主聘非法移工 配額扣減並管制2年 近期立委爆出桃機T3工程大量移工逃跑,差點遭到取消聘僱額度,也傳出有營造廠因曾非法雇用失聯移工,致配額被扣減,無法聘僱移工。按現行規定,事業單位無論是有移工失聯,或是曾非法聘僱外國人,都會按情節扣減可聘僱的移工額度;勞動部提醒,企業應避免違法聘僱,注意用人資格,以免影響後續權益。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就服法上路逾30年 勞動部檢討修正法規 就服法上路逾30年 勞動部檢討修正法規 就業服務法上路逾30年,勞動部指出,未來將檢討修正法令規定,針對雇主對外國人有人身侵害經法院判決有罪者,管制期由2年提高至5年,再犯者則永久禁止其聘僱外國人,另將擴大留用僑外生,將適時取消僑外生評點制名額上限,另與國發會等跨部會研議,將新增僑外生個人工作許可制。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白領演藝移工遭騙 疑因制度存漏洞 白領演藝移工遭騙 疑因制度存漏洞 《就業服務法》第46條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來臺工作的職業範圍,其中第1項第1款到第7款的工作類別為俗稱的「白領移工」,包括專門或技術性工作、華僑或外商公司主管、學校或補習班教師、運動教練或運動員、宗教、藝術、演藝工作,商船或工作船員等。除了教師與船員由教育部和交通部法規主管,聘僱其他白領移工必須符合「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雇主違反就服法 112年罰鍰近4千件 雇主違反就服法 112年罰鍰近4千件 根據資料,112年雇主聘僱移工違反違反《就業服務法》案件遭罰鍰有3,983件,較111年3,733件、增加250件,另廢止聘僱192件較前年微增3件;隨著新冠肺炎疫情趨緩,臺灣面臨少子化與高齡化、勞動力短缺,去年雇主因聘僱未經許可或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被查處罰鍰案件數較前年增加364件、仍居違法樣態前二名。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