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受理就業歧視申訴 違反最重罰150萬元 中市受理就業歧視申訴 違反最重罰150萬元 近三年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受理的就業歧視申訴案件中,「容貌歧視」約佔三成。勞工局呼籲雇主,應摒棄對容貌的刻板印象與偏見,招募徵才應依據受僱者的工作能力、工作經驗等指標為僱用標準,禁止將年齡、性別、容貌等就業歧視禁止項目列入限制條件,若違反就業歧視禁止規定者,依就業服務法可處30萬以上150萬以下罰鍰。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員工離職仍要處理 雇主應盡性騷防治義務 員工離職仍要處理 雇主應盡性騷防治義務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規定,雇主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治性騷擾發生,並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無論被害人或疑似行為人是否已離職,雇主於知悉有職場性騷擾事件時,都應依法處理,雇主如未善盡義務,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與負責人姓名。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