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工程業主防災責任 法規預告 給予1年緩衝期 分3階段納管 強化工程業主防災責任 法規預告 給予1年緩衝期 分3階段納管 營造業重大職災頻傳,過去多由施工廠商承擔防災責任,為強化源頭減災,勞動部預告新訂管理辦法草案,強化業主責任,從設計階段就必須評估風險、編列經費,施工階段持續監督查證;若違反規定導致重大職災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可加重處罰。法規公告後將給予緩衝期,分3階段實施。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營造業職災死亡人數未顯著改善 立委建議改變公共工程查核模式 營造業職災死亡人數未顯著改善 立委建議改變公共工程查核模式 近年重大職災傷亡人數略有下降,但營造業職災死亡人數下降緩慢,近2年重大職災死亡人數占全體的一半,其中公共工程約占2成。近期勞動部已修改職安法,強化源頭減災,立委建議工程會應與勞動部協調,明確具體範例,並強化工程會現有的稽核制度。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 勞動部修正規則 擴大納管塔吊與載人吊車 115年底上路 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 勞動部修正規則 擴大納管塔吊與載人吊車 115年底上路 為強化塔式起重機(塔吊)及供載人移動式起重機(載人吊車)的源頭安全管理,勞動部23日修正發布「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正式將過去未納管、吊重能力未滿3公噸的塔吊及載人吊車,全面納入危險性機械管制對象。新制設有一年緩衝期,將於115年12月23日正式施行,勞動部呼籲相關業者及早因應、完成準備。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