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薪本勞聘移工方案 立委憂不實申請 洪申翰:會定期查核 查獲不實將廢止配額 加薪本勞聘移工方案 立委憂不實申請 洪申翰:會定期查核 查獲不實將廢止配額 行政院日前通過勞動部提出「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其中製造業加薪本勞2,000元可以增聘10%移工名額,旅宿業及商港碼頭也可以用加薪本勞2,000元取得10%的外國技術人力名額。多位立委關切該議題,擔憂雇主會不實加薪,以減少獎金或其他津貼規避;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會定期查核,若有不實加薪,將會廢止配額並管控配額2年。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截至第二季 雇主違反就服法有2千餘件 聘僱未經許可外國人 遭罰鍰近800件 截至第二季 雇主違反就服法有2千餘件 聘僱未經許可外國人 遭罰鍰近800件 根據統計,114年第二季資料,全國各地查獲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致罰鍰有2,488件,較去年同期增加427件,雇主違法行為前三名分別是「聘僱未經許或許可失效外國人」、「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以及「指派所聘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工作」。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資遣本勞或與派遣工不續約 聘有移工雇主注意 須辦理書面徵詢 資遣本勞或與派遣工不續約 聘有移工雇主注意 須辦理書面徵詢 因應美國關稅、匯率波動等重大經濟情事,近日陸續傳出有資遣本勞或與派遣勞工解約等情事,勞動部提醒,聘有移工雇主需先徵詢本勞工作意願,是否願意從事移工的工作項目,若是未徵詢就資遣,將會廢止配額並管制。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指派外籍看護跑腿 雇主將挨罰 從事非照顧事務已觸法 最重15萬元 指派外籍看護跑腿 雇主將挨罰 從事非照顧事務已觸法 最重15萬元 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雇主指派從事許可以外工作的比例逐年增加。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雇主,若安排所聘僱的外籍家庭看護工外出代為採買、繳水電費等非被看護者照護相關事務,恐已違反就服法規定,將面臨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一旦遭查獲,除罰鍰外,若雇主限期未改善,還可能被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導致無法再聘僱外籍勞工。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因應長期人力需求 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3年逾5萬名轉任 因應長期人力需求 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3年逾5萬名轉任 為解決臺灣長期人力需求並因應產業結構轉型,勞動部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截至114年8月底已屆滿三年多,累計超過5萬名移工成功轉任中階技術人力,目前轉任中階技術人力的移工主要分布於製造業、營造業及照顧服務業,其中以照顧服務業比例最高。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移工遭性侵未及時通報 監院糾正 嘉縣府四面向強化 強化通報網絡 移工遭性侵未及時通報 監院糾正 嘉縣府四面向強化 強化通報網絡 監察院日前通過糾正案指出,嘉義縣政府處理移工受害案件延宕,對此縣府已啟動全面檢討及改善措施,將建立涉及移工性侵害等重大案件處理機制,確保一個月內完成初步處置程序,建立跨局處通報網絡,除例行通報訪視外,也會以抽查方式進行諮詢訪視,防範雇主違反聘僱管理外國人規範,保障移工權益。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配合法規 勞動部修正133份申請書表 被看護者屬一般案件 審核天數「依序審查」 配合法規 勞動部修正133份申請書表 被看護者屬一般案件 審核天數「依序審查」 配合藍領審查辦法、雇聘辦法與轉換準則等法規修正,勞動部同步修正雇聘辦法與轉換準則部分申請書表共133份,將於8月1日生效,並當天在申審系統上架;另也修正受理聘僱外國人申請案審核天數,線上申請7天、紙本申請12天,至於被看護者屬於一般失能及依賴照護需要程度者,申請案「依序審查」,不受前項規定審核天數之限制。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就服法第46條子法 8/1生效 重症者可跨業承接移工 就服法第46條子法 8/1生效 重症者可跨業承接移工 勞動部7月30日公告就業服務法第46條相關子法,包括藍領審查辦法、雇聘辦法與轉換準則,針對80歲以上長者,或70至79歲癌症第二期以上者,可免巴氏量表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新規定將於8月1日正式生效;重症者承接外看最優先, 可跨業承接其他業別移工,接續聘僱許可函核發之前,須完成20小時補充訓練。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80歲免評新制8月上路 勞動部推重症優先 申請案輕、重分流 擴大免評資格 80歲免評新制8月上路 勞動部推重症優先 申請案輕、重分流 擴大免評資格 《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條文,其相關子法即將於8月1日正式上路,未來80歲以上長者,或70至79歲癌症第二期以上者,可免巴氏量表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勞動部預估,將新增約10萬名健康與亞健康長者提出申請,為避免「棄重擇輕」現象,勞動部推出輕、重分流、擴大免評對象等6大措施因應。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勞動部擬開放重症者可跨業別承接 失能雇主協會肯定善意 勞動部擬開放重症者可跨業別承接 失能雇主協會肯定善意 針對勞動部計畫允許重症家庭跨業別承接其他業別外籍移工(如製造業或營造業移工)轉為家庭看護工,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24日指出,雖肯定其增加看護人力來源的善意,但該政策缺乏法源依據,協會要求限制移工轉換次數,禁止雙向流動,若移工欲轉為看護工,或看護工要轉成產業工,都應先出境,再以新的工種身分重新申請來台。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