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家庭看護工年限延長至14年 擬修評點表 外籍家庭看護工年限延長至14年 擬修評點表 籍家庭看護工如經專業訓練或自力學習而有特殊表現者,經評點達60分,可申請在臺累計工作年限由12年延長至14年,勞動部近日預告修正評點表,在專業訓練與增加評分選項,包括參加實體補充訓練課程,或可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勞動力發展數位服務平台完成線上數位學習課程,累計訓練或學習時數達20小時以上,就可以獲得10點。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家庭看護移工遭雇主強迫勞動及虐待 訪視流於形式未察覺 家庭看護移工遭雇主強迫勞動及虐待 訪視流於形式未察覺 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紀惠容提出調查報告,就臺中市2位印尼籍家庭看護移工分別遭受雇主毆打凌虐及不當對待,指出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執行「移工入國通報訪視」及「現場查察」流於形式,未能有效發揮保護作用,使移工遭強迫勞動申訴無門,導致移工權益受損,提案通過糾正臺中市政府勞工局,並要求勞動部應積極改進。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80歲以上免評請外看 勞動部部長:將設計雙軌機制 80歲以上免評請外看 勞動部部長:將設計雙軌機制 外界關注80歲以上免巴氏量表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何時上路?多位立委提出質詢。勞動部部長洪申翰表示,為保障重症家庭權益,避免移工棄重就輕,所以需要配套措施,1月已與衛福部討論,會設計雙軌機制,並需與移工來源國討論能否增加引進數量,所以要6個月時間,他強調,勞動部絕對沒有杯葛及行政怠惰,這是因為如果配套沒有做好,將使得聘僱市場嚴重失序。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中階技術人力核准4萬人 家庭看護佔半數 中階技術人力核准4萬人 家庭看護佔半數 為解決缺工,有效補充雇主所需長期穩定的勞動力,勞動部111年4月起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協助雇主留用資深移工從事中階技術人力工作,截至113年12月31日止,核准人數破4萬人,其中6成是社福類中階技術人力,又以家庭看護占絕大多數達2.3萬餘人。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精神、心智障礙等增聘第二位家看 立委要求研議 精神、心智障礙等增聘第二位家看 立委要求研議 現行規定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記載為植物人以及巴氏量表評為零分,可以增加聘僱第二名外籍家庭看護工,立委指出,精神、心智功能障礙者等病患在家也有全時照護需求,需要人力輪流照護,現行法規無法滿足特殊家庭迫切需求,要求勞動部三個月內將研議結果送至衛環委員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代理署長陳世昌表示,遵照辦理。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批濫用就安基金 雇主協會籲重症免收 批濫用就安基金 雇主協會籲重症免收 近期勞動部發生公務員輕生事件,引發外界對公部門霸凌的關注,就業安定基金的運用方式也遭熱議。雇主協會26日召開記者會呼籲,重症家庭聘僱外籍看護非為營利,而是有全時照顧需求,也不影響國人就業機會,主張應免繳就業安定費,即使繳納也應給予法律諮詢等協助。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中、西醫到宅開立診斷證明書 更新居家整合診所名單 中、西醫到宅開立診斷證明書 更新居家整合診所名單 勞動部公告最新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新增新竹市立馬偕兒童醫院等15家醫療院所,刪除3家醫療院所,另外更新「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之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診所名單。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巴氏量表評估 立委促勞動部一個月內檢討回覆 巴氏量表評估 立委促勞動部一個月內檢討回覆 勞動部於去年放寬僱用家庭看護移工的認定對象與標準,但民間仍期待政府能在移工政策上鬆綁,提供更便利的申請制度,多位立委更要求勞動部就相關問題檢討改善,回應產業人力缺工需求。 勞動部於去年10月公告修正申請聘僱家庭看護移工及中階人力相關法規,簡化家庭看護移工申請,新增列多元認定申請資格及簡化75歲以上長者及領有特定身心障礙證明者重新聘僱看護移工流程,不必再往返醫療機構重複評估失能情形。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