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退休權益 勞退準備金按月提撥 年底應估算總額 缺額隔年3月前補足 保障退休權益 勞退準備金按月提撥 年底應估算總額 缺額隔年3月前補足 為確保勞工退休權益,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雇主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3條第1項以及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除了每月為具有舊制年資的勞工提撥退休準備金外,也應於每年年底前估算次一年度符合退休條件勞工所需的退休金總額,若發現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不足,應於次年3月31日前補足差額,以免違法受罰。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符合自請退休勞工死亡 繼承人可向雇主請領退休金 符合自請退休勞工死亡 繼承人可向雇主請領退休金 針對「符合自請退休條件之勞工因故死亡是否得發給退休金」的疑義,勞動部日前函釋指出,若適用勞退舊制的勞工已符合《勞動基準法》第53條自請退休的條件,若該勞工因普通事故或其他原因突然死亡,其繼承人可依法繼承退休金給付請求權,並向雇主提出請求。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勞工個人退休金試算表改版試算更簡便 提供多元參考 勞工個人退休金試算表改版試算更簡便 提供多元參考 為了協助勞工更方便地掌握自身退休金累積狀況,勞動部表示,已全面改版上線「勞工個人退休金試算表」。該試算表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制度(即勞退新制)設計,讓勞工能依個人年資、工資、投資報酬率與自提情況等因素,快速推估未來退休金金額。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勞工具舊制年資 勞雇雙方可協議結清 符合三項條件 即可動支台銀專戶金額 勞工具舊制年資 勞雇雙方可協議結清 符合三項條件 即可動支台銀專戶金額 勞退新制上路即將滿10年。當勞工具有舊制年資並有選擇新制且在職,不一定要等到符合退休條件,才能請領退休金,若經勞資雙方同意則可合意結清舊制年資,並可動支臺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支付結清金,或事業單位另行籌措給付。此外,移工轉換為中階人力身份,事業單位就應該設立專戶,以桃園市為例,113年就有新增約300家新設立,意味者更多事業單位雇主負有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義務。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勞保局訂勞退金裁罰基準 6/1生效 雇主拒絕配合查對資料 首次罰3萬元 勞保局訂勞退金裁罰基準 6/1生效 雇主拒絕配合查對資料 首次罰3萬元 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執行,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訂定「罰鍰應行注意事項」,自114年6月1日正式生效,雇主如未配合查核、未依限辦理提繳或申報等,針對違規所涉勞工人數、違規期間長短等,列出逐次遞增罰鍰機制。勞保局提醒企業雇主應重視並即早檢視內部制度,以免受罰。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勞退舊制7.4萬家 足額提撥率99.75% 勞退舊制7.4萬家 足額提撥率99.75% 勞動部提醒,目前有7.4萬餘家事業單位仍僱用保有勞退舊制之勞工,雇主應於3月底前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差額,雇主未足額提撥者將會處9萬至45萬元罰鍰,目前足額提撥率達99.75%。根據統計,113年未足額撥補有41件、共裁罰新台幣835萬元。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113年新制勞退金收益分配 半數勞工超過2萬元 113年新制勞退金收益分配 半數勞工超過2萬元 113年度新制勞退基金運用收益為6,989億7,406萬餘元,勞保局3日已完成收益分配並揭示於勞退個人專戶,逾半數勞工分配金額超過2萬元,另有3成6勞工超過5萬元。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企業提撥舊制勞退金差額 得以費用列支 企業提撥舊制勞退金差額 得以費用列支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雇主依規定預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時,須就不足支應數依法提撥款項到專戶,因補足差額而提撥的金額,得全數於提撥年度以費用列支。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去年社保支出增788億 退休金、長照是主因 去年社保支出增788億 退休金、長照是主因 主計總處近日公布2023年我國社會保障支出(SPE)為2兆6,318億元,較2022年增加3.1%,主因為退休給付請領人數增加、健保給付成長、長照服務量能提升,育兒津貼提高、疫後學貸補貼和擴大租金補貼都有影響。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尚未補舊制勞退專戶差額 應儘速完成 尚未補舊制勞退專戶差額 應儘速完成 為保障適用勞退舊制勞工請領退休金的權益,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除應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外,亦須主動估算次一年度符合退休條件勞工所需的勞退金總額,並於3月底補足差額。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即使雇主未於期限內完成,仍應依法估算差額並儘速存入專戶,避免受罰。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