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正 勞部澄清:退休不會變資遣 勞基法修正 勞部澄清:退休不會變資遣 立院15日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第54條修正案,明定勞雇雙方得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不過有媒體報導將修法解讀為雇主不得強制年滿65歲勞工退休,若想強制勞工退休,須以資遣方式辦理。對此,勞動部澄清,退休與資遣是不同制度,即使新規上路,若勞資雙方未能協商合意延後強制退休年齡,仍按第54條屆齡退休規定辦理,不會變成資遣。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勞工例假補休期限 工會同意可延至30日內 勞工例假補休期限 工會同意可延至30日內 現行規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勞工例假停休,需在該事件結束後7日內補假休息,但日前有工會反映,實務上無法在7日內補休,希望能有彈性放寬;對此勞動部函釋,在工會同意,或團體協商有明定情況下,同意勞雇雙方可以將補休往後安排,不過最遲仍需在突發事件工作結束30日內,且勞工不得連續工作逾13日。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僱用未滿18歲勞工 需留意工作時段 違法僱15歲以下、夜間工作皆有刑責 僱用未滿18歲勞工 需留意工作時段 違法僱15歲以下、夜間工作皆有刑責 因應暑期工讀旺季,勞動部啟動「113年工讀生與部分工時勞工勞動條件專案」,對經常僱用工讀生與部分工時勞工之事業單位實施勞動檢查,並針對僱有未滿18歲工作者特別抽查,呼籲雇主應遵守《勞動基準法》規定,以保障勞工權益。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勞基法修正三讀 勞雇得協商退休年齡 勞基法修正三讀 勞雇得協商退休年齡 立法院15日三讀通過與中高齡就業相關法案,包括修正《勞動基準法》第54條條文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部分條文。未來勞雇雙方可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雇主在勞工自請退休或屆齡退休前也可以提供退休調適或再就業協助,勞動部並可給予補助。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勞團籲退休規定修法 應明文禁止降低待遇 勞團籲退休規定修法 應明文禁止降低待遇 《勞動基準法》第54條修正草案已排入12日立法院院會議程,民團呼籲暫緩表決排入協商,相關修法應取消雇主強制勞工退休的年齡上限,或至少明文禁止雇主以較低勞動條件續聘或對勞工有不利益對待。 工鬥等勞團12日在立法院前舉行「退休不要資方強制,勞資協商沒有保障」記者會。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立院加開院會 討論《勞基法》修法等草案 立院加開院會 討論《勞基法》修法等草案 立法院院會12日將《勞基法》、《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相關修法草案排入討論事項,不過因16日即為本會期最後一天,藍綠黨團都希望推動特定法案進程,因此進行協商,最終決定15日加開院會,連同12、16日為同一次會議,並將待討論事項排在16日統一討論。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新北第三波違反勞基法 未給加班費最多 新北第三波違反勞基法 未給加班費最多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公布今年第三波違反勞動法令名單,共計有334家業者,總開罰1,952萬元。其中違反勞動基準法部分,以未給付加班費、出勤紀錄為大宗,單一企業則以統聯汽車客運罰鍰85萬元最高,其次為一詮精密工業以及新日興公司各遭開罰78萬元及60萬元。完整違規名單均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聘僱中階人力 須按月提撥勞退準備金 符合條件可申請退休 聘僱中階人力 須按月提撥勞退準備金 符合條件可申請退休 雲林縣政府將113年訂為「國際友誼年」。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表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實施至今已超過2年,雇主主動申請的情形持續增加,提醒除應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外,事業單位於估算舊制勞退金所需總額時,亦須將中階外國人納入計算範圍,當外國人符合退休要件時,即可請領退休金。工作年資應從「受僱日」起算,而非僅計算中階身份階段。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 勞動部提醒放假並給工資照給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 勞動部提醒放假並給工資照給 勞動部提醒,很多原住民族的歲時祭儀在7-8月,具原住民族身分之勞工,得於其本人、其父母或配偶之所屬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中擇1日放假,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雇主應予放假且工資照給,雇主違法將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依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一日,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原民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立委促產假延長並增有薪流產假 勞動部:蒐集團體意見、提具體評估 立委促產假延長並增有薪流產假 勞動部:蒐集團體意見、提具體評估 立院衛環委員會29日逐條審查勞基法50條產假、流產假相關修法草案,勞動部表示對小微企業有較大影響,勞基法相對無彈性,需要再蒐集勞雇團體意見。朝野立委對於修法改革有共識,但就經費來源、不同產業配套提出建議,最終決議勞動部於1個月內邀集相關團體蒐集意見,並在3個月內提出具體可行的評估方案。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9日就多位立委提出的《勞動基準法》50條修正草案進行逐條審查,立委提出的主張包括將產假由8週增至12週,並給予有薪流產假,以及生育第2胎以上政府額外補助產假薪資2成。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