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機構補助方案取消排富 最高12萬元 住宿機構補助方案取消排富 最高12萬元 為減輕長照機構住民及家屬的經濟負荷,112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提供每人每年最高12萬元補助額度。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今年度取消稅率階梯式補助設計,不設排富條款,符合條件者應於113年3月1日前提出申請。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