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底近2.3萬名移工轉任中階技術工 雇主不需繳就安費 在台工作年限不受限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一月十二日臺北報導】為解決中階技術人力短缺問題,以及避免在我國養成的人力因年限問題無法續留台灣工作,勞動部推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自111年4月30日實施至112年12月31日止,核准人數近2.3萬人,其中6成是社福類中階技術人力,又以家庭看護占多數。
以往因為移工在台工作年限有所限制,家庭看護工為14年、其餘產業類移工是12年,但是為讓照顧服務得以無縫延續,減少重新適用造成之衝突與不便,每屆都有立委提出修法案,延長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台工作年限,不過,因為各界仍存有不同意見,立法並未通過,直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解決移工在台年限的問題。
勞動部強調,「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有5大優點,包括轉任的移工沒有在臺工作年限的限制、雇主將移工轉聘為中階技術人力,不須再繳納就業安定費、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的移工名額可再申請補充、轉任的移工在臺有更好的職涯發展,且工作收入更高更穩定,對於工作能夠更加投入。
根據資料,「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截至112年12月31日止,中階技術人力有2萬4,955人提出申請案,其中產業類1萬364人、社福類1萬4,581人,僑外生10人申請;目前通過核准2萬2,732人,其中產業類9,078人、社福類1萬3,644人、僑外生10人。
產業類資深移工以製造業核准最多有8,605人,其中越南2,884人居冠,其餘依序是菲律賓2,439人、泰國2,070人以及印尼1,212人;其次是海洋漁撈有454人,其中印尼350人、菲律賓93人、越南7人及泰國4人;屠宰核准7人,其中印尼5人、菲律賓與越南各1人;農業核准6人,5人越南籍、1人印尼籍;營造有4人,泰國3、人印尼1人;外展農務2人皆是越南籍。
社福類資深移工以家庭看護工核准最多已逾萬人、有1萬3,193人,其中印尼1萬211人、菲律賓2,130人、越南782人與泰國70人;機構看護工核准451人,其中越南257人、印尼151及菲律賓43人。
為強力推廣並留住中階技術人力,針對有意願申請或轉任外國中階技術人力的雇主、資深優秀移工、畢業僑外學生及仲介業者,勞動部去年在新竹縣竹北市高鐵八路成立「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提供櫃檯及專線諮詢服務、入廠輔導主動推廣及專人專案追蹤管理等服務,協助加速完成留用資深優秀移工及畢業僑外學生從事中階技術工作的申辦作業,目標每年新增留用2萬人中階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