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模範移工甄選 明年1/25前推薦 預計選出20名 提高單一企業報名人數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七日臺北報導】為感謝在台貢獻心力的外籍移工,高雄市政府勞工局112年度持續辦理模範外國人表揚活動,即日起至113年1月25日受理推薦。凡於今年底前在高雄市工作累積年資達一年以上,不限於同一雇主,且無其他違法不良紀錄,可由雇主、仲介公司、民間團體推薦參選,預計將選出20名模範移工,每名將頒發獎勵金1萬元並公開表揚。今年也擴大事業單位推薦名額,聘僱人數在100人以上的企業,報名人數由3名增加為5名。
評選指標則分為五大類,包括工作表現(如工作態度、效率)30分、主動學習(如語言學習、專業能力)20分、佐證資料(如外國人中文自我介紹文字檔或影音資料、雇主推薦或影音)30分、品行操守(敬業精神、個性及情緒表現)10分,以及其他足為楷模事蹟(平日優良事蹟,或其他有助於增進國人對外國人正面看法)10分。除報名表外,推薦時應檢附片長90秒以上影片,內容包含雇主或雇主代理人推薦說明及移工分享工作心得,以及至少三張移工工作情形照片。
依規定,參選移工須符合自入國至112年12月31日止,在高雄市工作累積達1年以上,不限同一雇主,且至113年5月31日止聘僱許可仍有效並合法居留在高雄市,且無任何違反就業服務法或相關不良紀錄,工作許可地在高雄市轄內。基於選拔的公平性,排除曾在本國境內獲選模範移工者。
勞工局收件後,將先進行資格審查,並視實際狀況採電話訪談、訪視等方式蒐集資料,後續將邀集勞工團體、學者專家組成評選小組,依國籍別、從事行業別比例,選出20名得獎者,預計選出6名家庭類移工、3名機構看護工、11名事業單位類移工,共計20名得獎者,實際名額行業別及國籍別分配。
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推薦移工參選時,須留意名額限制,聘僱人數在30人以下者,以推薦2名為限,30人以上未滿100人者,最多可推薦3名,100人以上者,最多推薦5名。
推薦報名資料僅接受郵寄或親送至勞工局,不受理傳真報名,影音資料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