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權法公聽會 代表反映僱外看遭排除 立委表示將推修法 落實自立生活精神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五月十日臺北報導】王世堅等多位立委10日舉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公聽會,著重討論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相關議題,與會代表提出個人助理與居服彈性不足,導致身障雇主與移工弱弱相殘,立委表示將修法避免排除狀況。
王世堅等多位立委10日舉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法」公聽會,以身心障礙者融入社區、生活自立為討論主軸。會中台灣障礙者權利促進會副秘書長劉于濟以自身經驗說明極重度障礙者面臨的人力困境,由於舉凡盥洗、飲食、如廁、輪椅移位皆須他人協助,他自幼由母親和阿嬤協助生活起居上學,14歲後在家中經濟不易的情況下聘請外籍看護。
劉于濟指出聘僱外籍看護多缺乏針對協助身障者的知能,家庭須要自己溝通培訓,過程中家庭和移工雙方都痛苦,甚至導致移工逃跑。為了顧及移工的權益需要給予休假,但包括看護休假、生病等空窗期,政府是到晚近10年才提供居家照顧等喘息服務,且居服員的活動範圍有限,只能待在家中;而較有自由空間的個人助理服務,卻排除有聘僱外籍看護者申請,他有需求時只好自費請個人助理。政府缺乏相應配套與作為,也容易導致重度障礙者和移工之間弱弱相殘,移工逃跑還可能面臨處罰。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則表示,目前主要的問題是資源配置錯誤,又過度分散,如個人助理、職場人力、居家照顧就需要重複評估、各自核銷。對身心障礙者來說至為關鍵的人力和時數也仍嚴重不足,他們需要充足的支持才能在社區中生活。她指出應該調整以當事人為中心提供服務,並且符合障礙者持續和多元的需求。
立委黃秀芳表示目前政府提供給身心障礙者的個人協助不足,而有許多家庭必須聘僱外籍看護,但聘僱後卻又被排除在政府人力支持的服務系統之外,但不同身心障礙者對於自立生活支持的需求非常多元,希望透過公聽會廣聽意見讓未來修法更順利。立委范雲則指出要落實身心障礙的自立生活,個人助理非常重要,她提出的修法草案也包含自立生活專章,並且將居家生活、外出支持、就學等需求納入,她也與多位立委達成共識,會將相關修法列為優先重點。
檢視范雲提出的《身權法》草案也能看到,明確規定政府不能以身心障礙者聘僱外籍看護的理由排除其使用個人服務,未來若修法通過,或許能減少身心障礙者在聘請外籍看護和使用政府人力服務之間的兩難處境,連帶緩解外籍看護照顧重度身障者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