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足額提撥勞退 北市5家企業遭罰45萬元 限期未改善 重複違規第五次即採最高罰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一月廿二日臺北報導】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9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115家事業單位遭到處分,總罰鍰金額為908萬元,其中遭罰最多的為愛的世界等共5家事業單位,分別被處以45萬元罰鍰,違規情事以加班費最多。
勞動局表示,9月份罰鍰金額前5名,分別為愛的世界、天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富士達股份有限公司、金石堂圖書,以及欣欣客運,均因違反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未依規定於每年年底,為次一年度預估成就退休要件勞工於專戶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各遭罰45萬元。
進一步分析此次違反遭處分事業單位的違法態樣,前五名分別為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有28家,佔24.4%;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出勤工資計有24家,佔20.9%;未依法給付工資計有20家,佔17.4%;每7日中未有1例假1休息日計有20家,佔17.4%;未逐日記載出勤時間至分鐘為止則有16家,佔13.9%。
9月份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共處分10家,罰鍰9萬元至45萬元不等。勞動局長高寶華呼籲,公司應積極主動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以保障勞工退休權益。
根據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勞動基準法事
件統一裁罰基準,違反第56條第2項規定者,首次違規罰鍰介於9萬元至27萬元,第二次則提高至15萬元至35萬元,第三次再提高至21萬元至45萬元,第四次為30萬元至45萬元,第五次以上違反規定則以最高的45萬元做處分。另外,經限期仍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此次名單還包含2家養護中心,其中一家違反勞基法第24條第1項延長工時未依規定加給工資,以及第39條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另一家則為勞動部今年度社會工作服務業勞動條件專案對象,違反第30條第6項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至分鐘,以及第36條第1項一例一休,兩家各處4萬元罰鍰。
為協助雇主遵守法令,避免因對法令的不了解而衍生勞資爭議,勞動局今年持續推出「勞條健檢師」的服務,雇主可透過「臺北市民服務大平臺」提出線上申請(https://service.gov.taipei/Case/ApplyWay/202 006110001),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申請,勞動局的「勞條健檢師」將會主動向申請人確認輔導時間並提供服務。另外,申請的事業單位如有勞資爭議調解程序或勞動檢查案件進行中,「勞條健檢師」入場輔導服務將暫緩實施,待調解或檢查案件結束後,另再擇期安排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