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優惠 今年底將截止 4千餘場到點服務 協助逾5萬輛完成領牌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十一臺北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即電動自行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已掛牌納管,使用中的微電車須在2年內完成掛牌作業。交通部公路局統計,截至11月26日止,「使用中」的微電車已有10萬1,725輛完成掛牌登記,「新車」領牌數有1萬7,238輛。另為鼓勵使用中微電車主儘速申領牌照,今年12月31日前掛牌者,享有免繳牌照規費450元的優惠,呼籲把握最後期限辦理。
由於微電車無需駕照就可騎乘,成為許多移工代步的工具。為服務「使用中」微電車在2年內完成掛牌,各區監理所、站提供「到點服務」掛牌作業,統計至11月26日為止共辦理4,089場次,完成登記的掛牌車輛數有5萬0,003輛。公路局提醒,「到點服務」的服務時間可至各區監理所全球資訊網站內「微型電動二輪車預約服務專區」查詢。
公路局提醒,使用中微電車尚未掛牌的車主,在112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請掛牌,可享有免收號牌及行照規費共計450元的優惠,等同掛牌免費。相關措施即將在今年底到期,符合規定車輛車主要把握時間,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並投保強制險後,在期限內完成申領牌照手續。
如在去年以前就已使用中的微電車,可持出廠證、統一發票、車主證件及強制險等相關文件,至各地監理單位辦理實車查驗合格後,即可申領正式車牌與行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去年修正,針對使用中微電車掛牌給予兩年的緩衝期,如未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登記而繼續行駛上路,後續將依規定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並且禁止行駛、移置保管車輛,未投保強制險則可開罰750元到1500元。
公路局提醒騎乘微電車雖免駕照,但須年滿14歲,騎乘時應配戴安全帽,不得載人、酒駕,且行駛時速不可超過25公里,亦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影響用路人安全。監理機關每個月都會配合轄區警察進行未掛牌及違規改裝加強攔查及宣導,以維護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