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起 健保平均眷口數調降至0.56人 基本工資投保移工月付426元 雇主1,329元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一月十四日臺北報導】衛生福利部11月13日公告「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健保費率5.17%維持不變,但平均眷口數調整為0.56人,雇主負擔降低,因此在明年基本工資調高為27,470元後,以該金額投保的移工及部分工時工作者,雇主負擔將增加為1,329元,較目前多出43元,移工本人自負426元,增加17元,家事移工雖無適用基本工資,其所需負擔的健保費也會跟著調整。
隨著防疫特別預算已於今年第二季結束,外界關心是否因醫療費用支出增加而提高健保費。健保署長石崇良回應,明年健保費暫不調整,不足部分將由其他預算或啟動安全準備金補足。
配合113 年1 月1 日基本工資調整,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投保等級第一級由目前的26,400 元修正為27,470 元,適用於實際月領薪資在該金額以下的藍領移工及打工族,第二級27,600 元至最高的219,500 元均維持不變,全部共50級。
健保署也公布保險費負擔金額表,公、民營事業、機構及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以27,470元投保者,本人負擔426元,雇主負擔1,329元。實際薪資月額28,801元至30,300元者,以第四級30,300元投保,本人負擔470元,雇主負擔1,466元。實際薪資月額30,301元至31,800元,以第五級31,800元投保,本人負擔493元,雇主負擔1,539元。實際薪資月額31,801元至33,300元,以第六級33,300元投保,本人負擔516元,雇主負擔1,611元。實際薪資月額34,801元至36,300元,以第八級36,300元投保,本人負擔563元,雇主負擔1,757元。雇主聘僱中階技術人力及雙語人員時,亦應確認健保投保金額。
健保署進一步說明,公、民營事業機構等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屬於第一類保險對象,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負擔保費比例為三成,投保單位則為六成,另外一成由政府補貼。無論雇主所聘員工是否帶眷屬,投保單位所負擔的保費除員工外,依規定都應加計平均眷口數,即為1.56人。
因此在基本工資調升至27,470元後,以第一級投保的外籍移工,僅負擔個人不帶眷屬,自行負擔金額為投保金額*保險費率(5.17%)*負擔比率(三成),四捨五入後每月為426元,較現行增加11元。
另方面,雇主所聘員工無論是否帶眷屬,投保單位所負擔的保費除員工本人外,一律須加計平均眷口數,計算方式為投保金額*保險費率(5.17%)*負擔比率(六成)*(1+0.56),四捨五入後為每月1,329元,每聘一名移工,每月將增加43元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