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查察仲介1,524家 罰鍰有165件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二月五日臺北報導】根據112年第二季仲介查察及罰鍰(停業)處分資料,共查察1,524家仲介,違法被罰鍰165件,其中仲介公司115件、個人50件;違法案件以「致雇主違反法令」最多,其次是非法媒介,第三則是引進移工入國3個月內逃跑達一定人數及比率。
勞動部提醒,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經認定仲介有未善盡受委任事務時,就會依違反就服法第40條第15款規定,處分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針對致雇主違反法令而仲介連帶要被處罰,違法樣態非常多,包括雇主聘用非法移工,多是仲介先帶移工讓雇主使用,逾期申請聘雇許可;雇主指派移工從事許可以外工作,抑或是調派至許可以外工作地點,還有雇主未能於規定時間內安排移工健檢導致移工健檢逾期。
根據統計,112年1月至6月資料,仲介查察及罰鍰(停業)處分資料,共查察1,524家,較去年同期1,493家、增加 31家;罰鍰件數有165件,較去年同期132件、增加33件;停業有11件,較去年同期7件、增加4件。
根據資料,仲介違法被罰鍰最多是「致雇主違反法令」48件,將處罰鍰、停業3件、其次是「非法媒介(非法個人或是法人)」有39件、第三是「引進移工入國3個月內逃跑達一定人數及比率」24件、第四是「意圖營利非法媒介」有10件以及第五名「報表未依規定填寫」有7件。
違法案件第六多的是「未與雇主求職人簽訂契約」、「提供不實資料或檢體」與「收受標準以外費用」都有4件,另「收受標準以外費用」有3件停業、「提供不實資料或檢體」有1件停業。
其餘依序是「非法媒介」有3件罰鍰、4件停業;「留置雇主文件」有2件罰鍰;還有「未經許可從事就服業務」、「未設置足額專業人員」及「非法媒介,5年內再違反」各有1家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