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印尼的阿蒂,為了家庭生計,兩年前選擇來台工作。在照顧雇主王小姐家中阿嬤的期間,十分盡心盡力,也與王小姐一家相處的十分融洽。
有一天,阿蒂收到來自家中的消息,原來是阿蒂的媽媽生病了,雖然透過與親戚的聯繫,得知經過醫生的診治後,病情已穩定下來,不用太擔心,但阿蒂想著好久沒看到遠在印尼的媽媽了,媽媽生病期間也沒辦法在身邊照顧,不由得難過了起來。因此下定決心和雇主王小姐提出想返鄉一週的時間,探望家人。
以上故事,是各位雇主可能都會面臨的問題。
而移工返鄉放假,雇主有什麼需要注意,可以或不可以,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以下懶人包,將會以雇主王小姐及移工阿蒂為例,帶您一次了解移工返鄉放假會遇到的常見問題:
確定要請假返鄉的移工阿蒂及雇主王小姐該辦理哪些程序呢?
首先,移工阿蒂申請返鄉休假,原則上應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假別、理由及日數,向雇主王小姐請假返國,除非是遇到了無法事前請假的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
雇主王小姐則應辦理的程序有:
1.移工的勞動契約需要送至辦事處驗證
2.需至當地移民署服務站辦理「重入境許可」,使移工收假返臺後可持該許可證明入境
自113年1月1日起,移工向移民署申請居留相關事項,即核發其含多次重入國許可之外僑居留證,移工可持憑多次入國。詳細內容:移工可申請多次重入國許可
3.移民來回的機票、機位及接送機的安排
※有關返國機票負擔事宜,宜由雙方基於契約自由及誠信原則協議約定。
4.需上網登錄機場關懷登記
延伸觀看:小林開講-移工返鄉四大注意事項
延伸觀看:小林開講-移工返鄉放假,需事先申請多次重入國許可!
身為家庭看護移工的阿蒂可以用什麼假別申請返鄉休假呢?
阿蒂是家庭外籍看護,所以雇主王小姐需要依照勞動契約內之約定讓阿蒂取得特別休假。
若是適用勞動基準法的移工,如:工廠外籍移工、營造業外籍移工,可依照勞動基準法取得之特別休假,在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安排特別休假回國或於聘僱許可期間屆滿前返國。
除了特別休假以外,移工阿蒂還能申請特別休假以外的假別返鄉休假嗎?
移工在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向雇主請求以特別休假以外的假別返鄉時,如喪假、婚假、事假、家庭照顧假及產假等假別返國者,則回歸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辦理。
另外,雇主與移工之約定倘優於法律時,則依勞動契約之約定辦理。
移工阿蒂能夠同時請特別休假及事假?雇主王小姐該如何發工資呢?可以要求移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嗎?
- 移工於聘僱許可期間返鄉探親假別,移工可請特別休假或事假返鄉。
- 發放工資的部份,如果移工阿蒂是以特別休假返鄉休假,王小姐必須照發工資,如果是以事假返鄉休假,事假期間王小姐是可以不給工資的。
- 移工如果是用特別休假請假返鄉的話,是毋須檢附證明文件的。但以特別休假以外之其他假別請假的話,例如阿蒂請事假返鄉,是否需要證明文件,還是要依照勞動契約之約定辦理。
上述情況都應依現行勞動基準法規定及勞動契約約定辦理。
延伸觀看:小林開講-移工返鄉 雇主該注意什麼呢?
移工請假返鄉後,事情沒人做,該怎麼辦!?
相信這個問題是大家都會遇到的,無論是企業經營者人力短缺或是被照顧者之急迫需求
那在這個情況下,是可以拒絕移工請假返國的嗎?
在移工向雇主請求以特別休假返國時,請假之期日,是由移工自行排定的,雇主應予同意,但若有需求與移工協商調整已排定之返國日期。協商調整返國期日不成時,雇主仍應同意移工原排定之返國期日。
請注意!
若雇主無故拒絕移工於聘僱許可期間請假返鄉,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2條,經主管機關查明屬實,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及依同法第72條規定廢止雇主聘僱外國人之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
延伸觀看:小林開講-可以限制移工的休假嗎?
移工阿蒂返鄉休假,王小姐一家又無人能全天照顧家中阿嬤,可運用政府提供短照服務或長照喘息服務
延伸閱讀:短照服務、喘息服務申請資格、費用一次看,最新懶人包
移工回國後就不回來了,該怎麼辦!?
若移工阿蒂請假返鄉後,因個人因素或其他原因聲明不再返臺工作,雇主王小姐該如何處理?
雇主王小姐得依照現行移工返鄉未歸處理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若移工阿蒂未在約定時間返臺,且已逾重入境許可證明一個月內效期,雇主王小姐可依規定申請遞補新移工,依現行審查相關規定,應備申請文件為:申請書及護照註記重入國期限之影本。
另因移工辦理重出入境許可後返國休假,於母國單方聲明因個人因素或其他原因不再返臺工作,係非與雇主合意終止聘僱關係,不須通知當地主管機關辦理解約驗證。
移工返鄉休假後未歸、私自返國後就不回來了,該怎麼辦!?
移工私自返國如有意下情形,可辦理廢聘:
1.移工返國後未如期返臺,與雇主合意終止聘僱關係,以合意日期廢聘。
2.若雙方無合意但移工未返臺,則雇主可以舉證移工無正當理由曠職,可依勞基法終止聘僱關係。若為不適用勞基法的家事移工,可依據勞動契約辦理廢聘。
3.移工自行返國,聯繫不上或不願意在該國政府或我國駐外單位辦理,則依據前述原則由雇主舉證辦理廢聘
雇主若要為返鄉未歸的移工申請廢聘,可填寫「51離境備查」的「雇主聘僱外國人申請書」,出國原因勾選「返鄉未歸」,得檢附差勤紀錄、移民署專勤隊開具的未入境證明、以說明函或切結書聲明終止勞動契約的日期或職保退保紀錄等,證明移工逾期未歸。廢聘的認定日期,以曠職或退保的較早日期認定。
詳細內容請看:移工私自返國 勞發署:可依規辦理廢聘
特別提醒:
農業部防檢署提醒,移工、新住民、外籍學生應配合相關檢疫措施,入境時切勿攜帶動植物檢疫物,亦請轉知國外親友不要郵遞寄送豬肉產品至台灣。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者,首次將處20萬元罰鍰,未具居留身份如無法當場繳清罰鍰則會拒絕入境。詳細內容請看:移工思念家鄉味恐付出20萬元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