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波8千名營造業移工 即日起開始申請 林右昌:有條件引入 助改善營造業缺工
內政部營建署今(8/1)日開放受理「營造業申請引進移工雇主資格認定」申請。部長林右昌表示,為因應國內社會人力結構朝向少子化及老年化,營造業面臨缺工情況,經過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會議討論,同意有條件「定額」開放營造業移工,首波8,000個名額,將約有1,900家營造業者可受惠,並視申請情況增加至1.5萬名。預計於今(112)年9月底完成8月申請案審核,並於官網公布合格名單。
林右昌表示,為兼顧本國勞工就業權益,是採取「有條件」的開放,需以營造業者承攬工程契約的工程範圍為限。他也強調申請業者必須是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符合3年內平均每年承攬工程達法定資本額10倍,且申請時須承攬在建工程,同時須聘僱一定人數的本國勞工,方可向營建署提出雇主資格認定的申請。
林右昌指出,本方案採「郵寄」及「現場收件」兩管道受理申請,每梯次每月統一審查方式來進行,並提醒申請業者注意以下2點:
提醒一、承攬業績的認定是以申請當日,回推前3年為限
林右昌說明,營造業承攬工程於申請認定之日起前3年內,其承攬工程契約金額,將可納入承攬工程業績來計算。舉例來說,欲提出申請的廠商,其辦理工程的契約總金額為15億元,近3年平均承攬工程契約金額則為5億。此外,營造業承攬契約若屬勞務或財務性質的案件,因非屬營繕工程範圍,則無法納入計算。
提醒二、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僅計算本國人數
林右昌進一步說明,有關營造業者申請移工核配數的計算方式,是依據雇主所屬同一勞工保險證號的參加勞工保險的平均人數,以申請當月回推前2個月之前1年,以12個月僱用本國勞工平均人數來進行計算。舉例來說,若申請者在8月1日即提出申請,移工分配名額的採計區間就是今年6月至去(111)年7月止,廠商所僱用本國勞工平均人數進行計算,若本國勞工平均人數為46人,其核配比例為30%,可申請移工人數為13人。
林右昌最後指出,雇主如有移工申請資格認定等相關疑問,可於每週一至五早上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撥打諮詢專線(049)2316-035,另相關申請規定、申請表單、填寫範例及Q&A等,請至營建署網站([連結])查詢下載。
- 聯絡資訊:營建署中部辦公室 李守仁副主任 049-2317-892
- 發稿單位:營建署
一般營造申請移工8/1受理 設分區諮詢專線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七月十七日臺北報導】內政部將自112年8月1日起,受理一般營造業申請引進外國人申請案件,將採紙本現場收件或郵寄收件,後續俟建置線上申辦系統完成後,再開放採網路申請,對營造雇主資格認定,營建署有設服務窗口供諮詢。
營建署強調,「營造工作申請引進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自112年8月1日始生效力,故於生效日前掛件之申請案件將予以退件,不予受理。
營建署表示,一般營造申請業者必須是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等類別,並須符合3年內平均每年承攬工程達法定資本額10倍,且申請時須承攬在建工程,同時須聘僱一定人數的本國勞工,方可向內政部營建署提出雇主資格認定的申請,經審查及取得認定函後,再向勞動部申請辦理招募。
營建署指出,一般營造移工是定額開放8,000個名額,並視申請情況增加至1.5萬名,每月底於營建署「營建署全球資訊網」及「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公告核配情形。若各區域各業別營造業分配額度用罄,則分別停止受理申請。
營建署說,有設受理營造業申請移工雇主資格認定之客服諮詢窗口,營建署營造業移工審查專線:(049)2316035;其餘分區專線與如下:
(1) 北北基宜地區:簡小姐,分機213,mc1026@cpami.gov.tw
(2) 桃竹苗、雲嘉南地區:曾小姐,分機211,shakira.tseng@cpami.gov.tw
(3) 中彰投地區:張小姐,分機212,wandachang17@cpami.gov.tw
(4) 高屏、花東、澎金馬地區:陳小姐,分機216,ys2679@cpam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