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修正條文6月將正式施行 工廠有危害化學品將須設風險標示 《消防法》修正條文6月將正式施行 工廠有危害化學品將須設風險標示 消防法去年11月底修正,相關條文將於今年6月施行,其中包含為強化消防人員資訊權行使,規範工廠、儲存化學品之倉庫及儲存場所之管理權人,對於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應於該場所明顯位置,設置危害風險標示板;危害風險有變動時,並應即時更新。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配合消防法修正 應提供救災資訊規範 消防署預告草案 配合消防法修正 應提供救災資訊規範 消防署預告草案 配合消防法去年修法,規範一定規模以上實驗室或倉庫火災時,應提供救災資訊,違者可處數百萬以上高額罰鍰,內政部消防署近日預告草案,列出納管範圍。消防法去年11月底修正,第21條之1第1項新增「儲存化學品倉庫或儲存場所及一定規模以上之實驗室或倉庫」火災時,其管理權人應提供場所平面配置圖及搶救必要資訊等相關規定。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立院三讀通過消防法 未落實消防計畫致死可判7年 立院三讀通過消防法 未落實消防計畫致死可判7年 屏東縣明揚大火造成4名消防人員殉職及近年消防人員殉職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基層消防團體也呼籲修法強化消防人員職安保障。立法院12日三讀通過修正《消防法》,明定廠商若未落實自主管理致人死傷,最高可課予管理權人7年刑責。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消防法初審通過 擴大救災資訊提供列管範圍 消防法初審通過 擴大救災資訊提供列管範圍 立院內政委員會30日續審《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行政機關與朝野立委協商通過初審,加強保障消防員資訊權、調查權,除了將倉庫也納入列管範圍、更要求場所平面配置圖和化學品資訊需於火災時提供並定期上傳,也大幅提高未提供或資訊虛偽不實的罰鍰。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攸關工廠管制 消防法部分條文無共識待續審 攸關工廠管制 消防法部分條文無共識待續審 立院內政委員會16日排審《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此次行政院及朝野各版本涉及條文多達30條,以加強消防人員執行職務的安全及衛生防護為修法重點,除增設相關專章,也提高企業自主管理和資訊提供的責任,大幅提高罰鍰並課以刑責。朝野對修法大方向有共識,部分條文待後續審議。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促自主消防管理 安檢注意事項修正上路 促自主消防管理 安檢注意事項修正上路 內政部消防署為落實《消防法》112年新增訂的相關法規,提升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讓消防機關即時瞭解發生火災處所的消防安全設備動作、防火應變措施,以及消防機關辦理檢察業務的依據,因此修正消防機關安全檢查的注意事項。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