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法擬刪首次招標家數限制 外界有疑慮 立委擔憂陷低價搶標 採購法擬刪首次招標家數限制 外界有疑慮 立委擔憂陷低價搶標 工程會規劃大幅修正《政府採購法》,修法草案目前正在預告期。外界對於取消首次公開招標的家數限制,立委也建議針對最低標應設有限制;工程會主委陳金德強調,目前採購資訊已公開多元,不會有過去圍標等情況,修法也會新增電子投標規定、拉長廠商可以準備的時間。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政府採購法擬大幅修正52條文 刪3家投標限制、完善停權機制 政府採購法擬大幅修正52條文 刪3家投標限制、完善停權機制 採購法11月已預告修正草案,為說明此次修法重點讓外界理解,工程會本週再發布新聞稿,指出此次大幅修正包括刪除3家投標廠商限制、完善停權機制如避免借殼再生、加重處罰累犯等,希望能改善實務上屢受討論的不合理現象。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預告修採購法 擬刪3家開標限制、強化停權機制 預告修採購法 擬刪3家開標限制、強化停權機制 公共工程委員會日前預告《政府採購法》修正草案,預計涉及的條文超過40條,修正重點包括提升採購效率,刪除公開招標必須有3家廠商才能開標的規定,也擴大停權機制的範圍,並且強化採購契約範本的效力。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強化明確性 工程會預告「沒收押標金」行為認定 強化明確性 工程會預告「沒收押標金」行為認定 依《政府採購法》,廠商若有違法影響採購公正行為,機關可不發還或追繳押標金。為符合法規命令授權明確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參酌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預告修正「依政府採購法第31條第2項第7款認定屬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草案,新增認定條文以供機關據以不發還或追繳押標金,草案預告期60天。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阻廠商規避停權 工程會修「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阻廠商規避停權 工程會修「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近期修正「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5條,為配合國家推動淨零轉型政策,鼓勵廠商提供低碳產品及服務,減少碳排,針對最有利標評選的「技術」項目,增列「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