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租稅優惠外國特專 仍須依法申報 符合租稅優惠外國特專 仍須依法申報 為吸引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來台,《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規定,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於首次符合居留滿183天且年薪超過300萬元起五年內,其薪資超過部分的半數不必課徵綜合所得稅。日前有發生外國特專雖符合減稅條件,但卻未在期限內辦理申報,以致遭核定補稅,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此項租稅優惠並非自動適用,符合資格者仍應依法申報,確保自身權益。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115年起 雇主新聘外國專業人士須提撥6%勞退金 115年起 雇主新聘外國專業人士須提撥6%勞退金 配合延攬國家經濟發展所需專業人才,並強化專業人才長期留臺誘因,115年起,雇主新聘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專業人才,須為其提繳薪資6%的勞退新制,另已在聘僱中,外國人6個月內若未以書面提出保留勞退舊制,則一律轉為適用勞退新制。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副學士以上應屆畢業僑外生 延期居留2年免工作許可 副學士以上應屆畢業僑外生 延期居留2年免工作許可 為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因應全球人才競逐日益激烈,國家發展委員會近期完成修訂《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從就學、就業到配偶工作權全面鬆綁,持續強化我國延攬及留用國際人才的制度環境。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外專法》全面升級 鬆綁僑外生工作補人力 《外專法》全面升級 鬆綁僑外生工作補人力 台灣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各行各業面臨勞動力不足困境,為彌補人力缺口,不少企業將目標放在畢業僑外生。為提高其留台誘因,《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114年8月2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鬆綁國際頂大畢業來台從事專技工作條件、永久居留折抵年限等,其中以畢業僑外生延長居留期間,得自由工作,為最關鍵的修法亮點。新制115年起分兩階段上路。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配合攬才專法吸引人才來台工作 勞動部預告辦法 配合攬才專法吸引人才來台工作 勞動部預告辦法 配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法,吸引取得世界大學排名前二百名大學之學士以上學位者來我國從事專業工作,勞動部23日預告訂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一條規定外國人申請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規範該條外國人申請之工作資格、審查基準、申請許可、廢止許可、聘僱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攬才專法三讀通過 30項子法待修 力拼明年初實施 僑外生工作列優先 攬才專法三讀通過 30項子法待修 力拼明年初實施 僑外生工作列優先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8月2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國發會表示,目前盤點約有30項子法需要修正,已邀集各部會就修正方向及時程討論,目標爭取明年第一季母法與子法同步施行,部分條文包括僑外生工作,擬加緊在明年1月1日或年初上路,但具體時程會由相關部會規劃。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攬才專法三讀通過 四大修法重點 擴大對象 新增環境、生技專業領域 攬才專法三讀通過 四大修法重點 擴大對象 新增環境、生技專業領域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8月2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此次修法針對國際頂尖人才、僑外生、海外國人第二代及數位牧民等對象,鬆綁工作、居留相關規定及強化社會保障制度,期能打造更具國際競爭力的法制環境。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攬才專法修正 8/29三讀通過 攬才專法修正 8/29三讀通過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8月2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此次重點包括鬆綁畢業僑外生工作條件、國際頂大畢業來台從事專技工作,免除工作經驗等。至於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就業金卡租稅優惠,維持300萬元的薪資門檻。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外國特專適用租稅優惠 應留意資格 薪資超額部分半數免稅 外國特專適用租稅優惠 應留意資格 薪資超額部分半數免稅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中,規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稅負減免,藉此增加來台誘因。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採用此項優惠的外籍人士,應符合「首次」來台工作,居留滿183天並從事特殊專長的專業工作,企業聘僱外籍員工可加以了解外籍人士租稅優惠要件並加以運用,保障外籍人士權益的同時,也能提升對國際人才的吸引力。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國發會攬才修法以專業人才優先 國發會攬才修法以專業人才優先 國發會12月25日舉行年終記者會,主委劉鏡清表示攬才專法修法將以專業人才開放為先,近期可以看到新方案,中階技術工做部分則待下一波修法。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