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提醒雇主端午節依法給假 若勞工同意當日出勤應加倍給薪 勞動部提醒雇主端午節依法給假 若勞工同意當日出勤應加倍給薪 端午節將至,勞動部提醒雇主應依法給假,若勞工同意當日出勤,應加倍給薪;若工作超過8小時也應依法給予加班費。若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給予補假,補假日性質視同國定假日。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兒童、清明連假 勞動部說明出勤工資計算 兒童、清明連假 勞動部說明出勤工資計算 針對即將到來的兒童節與清明節連續假期,勞動部表示,4月4日(星期六)兒童節及4月5日(星期日)清明節均屬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應休假且工資照給。若適逢原訂之休息日或例假,雇主應另行安排補假,並確保勞工權益不受影響。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國定假日新增「小年夜」 企業應留意 國定假日新增「小年夜」 企業應留意 農曆新年將至,2月15日「小年夜」至2月19日「初三」,為指定應放假之日。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2026年新增國定假日「小年夜」,企業須留意,避免因沿用舊制度而衍生爭議。雇主在國定假日當天應讓勞工休假一天,且工資照付。如徵得月薪制勞工同意於小年夜至初三出勤,工作8小時內者,依法至少需增給1日工資,或事前經勞工同意調移至其他工作日補休。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春節期間短期打工多 雇主應依法投保 連假排班多元 勞動部籲勞雇事前約定 春節期間短期打工多 雇主應依法投保 連假排班多元 勞動部籲勞雇事前約定 農曆春節將至,各大賣場及年貨大街湧現採買人潮,帶動大量短期、臨時及兼職工作機會。勞動部提醒,雇主僱用短期或臨時人員,無論工作天數或時數多寡,應依法保障勞工各項權利;同時針對春節期間的出勤安排及工資給付,農曆除夕及大年初一至初三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需勞工在國定假日或休息日出勤,應依法加倍或加成支付工資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中秋、國慶遇連假 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工資 中秋、國慶遇連假 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工資 勞動部表示,114年10月6日(週一)中秋節及10月10日(週五)國慶日,均為國定假日,若原為勞雇雙方約定之工作日,雇主應給予休假並照給工資;若經勞工同意於當天出勤,雇主則須依法加倍發給工資。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教師節國定假日 雇主應依法給假 教師節國定假日 雇主應依法給假 9月28日教師節為今年下半年新增的國定假日之一,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當天適逢星期日,若為勞工的休息日或例假,雇主應另擇他日補假,補假的日期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且補假日性質視同國定假日。若勞工於補假日出勤,雇主同樣需依國定假日標準計薪,加倍給予工資。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228法定國定假日 雇主應依法給假給薪 228法定國定假日 雇主應依法給假給薪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2月28日(星期五)和平紀念日為法定休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該日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應再補假1天,日期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出勤工作,應加倍發給一日工資。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清明及兒童節國定假日 應依法放假給薪 清明及兒童節國定假日 應依法放假給薪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民族掃墓節與兒童節皆為勞動基準法規定的休假日,雇主應予勞工休假且照給工資,若有使勞工出勤加班,要按規定加發工資。若休假日遇到約定的例假日或休息日則應補假一日,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