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業移工開放申請環境部QA釋疑 未達一定規模業者完成登記可適用 回收業移工開放申請環境部QA釋疑 未達一定規模業者完成登記可適用 環境部19日發布審查廢棄物及資源物回收處理工作申請移工的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同時也針對作業要點草案預告期間蒐集的意見與疑問,彙整了一份常見問答集。除說明小型回收業者的適用規定,也提供尚未開放的再利用機構相關建議。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環境部發布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 回收業等3類業者申請移工即起開放 環境部發布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 回收業等3類業者申請移工即起開放 勞動部日前修正藍領審查標準,新增「廢棄物及資源回收處理工作」,環境部則於19日發布相應業者申請移工的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即日生效。環境部同時建置線上申辦服務專區,符合資格的業者可參考專區資訊,提出書面申請。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勞動部函釋移工人數計算方式 新增回收業 勞動部函釋移工人數計算方式 新增回收業 配合新增無廠登回收業可以引進移工,勞動部核釋雇主申請移工人數計算方式,雇主申請初次招募、引進及聘僱外國人之人數,經計算結果遇有小數點時,以小數點後第一位應大於零並採無條件進位,小數點後第二位以下則採四捨五入,取整數計算。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配合新增回收業聘移工 勞動部修訂文件效期 配合新增回收業聘移工 勞動部修訂文件效期 配合新開放雇主得聘僱外國人從事廢棄物及資源物回收處理工作,勞動部同步修正文件效期,規定環境部認定符合廢棄物及資源物回收處理業之證明文件,其有效期限是6年,以及初次許可招募函期限1年。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勞動部公告 無廠登回收業得聘移工 勞動部公告 無廠登回收業得聘移工 勞動部7日公告藍領審查標準規定,新增從事廢棄物及資源物回收處理工作類別,開放雇主得聘僱外國人從事廢棄物及資源物回收處理工作,移工核配比20%,以及新增草皮、芽菜等農業雇主資格與員工數10人以下小農企本外勞核配比1:1。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二次鋰電池用量增 環部擬給自建回收鏈業者優惠 二次鋰電池用量增 環部擬給自建回收鏈業者優惠 環境部15日預告修正「乾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草案,納管的製造、輸入或進口二次鋰電池之責任業者提出自建回收循環鏈計畫,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自今年7月1日起得按優惠費率繳交二次鋰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費,草案預告期14天。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勞部預告修正轉換準則 預告期14天 增回收業工作、畢業僑外生專案工作 勞部預告修正轉換準則 預告期14天 增回收業工作、畢業僑外生專案工作 配合藍領審查標準新增外國人得受聘僱從事廢棄物處理及資源物回收處理工作、中階護佐以及畢業僑外生專案核定工作,勞動部7日預告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若對公告內容有意見或修正建議,可於公報隔日起14日內(4月21日)提出。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