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模範移工選拔 明年1/15前推薦 滿一年可參選 高雄市模範移工選拔 明年1/15前推薦 滿一年可參選 為感謝在臺貢獻心力的外籍移工,促進勞雇雙方相互尊重,建立正向互動,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持續辦理模範外國人表揚活動,即日起至114年1月15日受理推薦。凡於今年底前在高雄市工作累積年資達一年以上,不限於同一雇主,且無其他違法不良紀錄,可由雇主、仲介公司、民間團體推薦參選,預計將選出20名模範移工,每名頒發獎勵金1萬元,並於明年勞動節活動中公開表揚。聘僱人數在100人以上的企業,最多可推薦5名。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康林國際董事長暨就服公會全聯會主委李超群代表人仲產業 參與印度移工首次會議 康林國際董事長暨就服公會全聯會主委李超群代表人仲產業 參與印度移工首次會議 勞動部113年9月透過外交部邀請印度代表團來臺召開勞務合作首次工作會議,印度方由印度海外移工保護司長於113/11/4率團來臺,並於113/11/5特別安排訪團與產業代表會面。康林國際集團董事長李超群擔任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商會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主任委員,偕同協會林秘書長,以及台南就服同業公會呂理事長、台北就服同業公會張理事長、新北就服同業公會張理事長、高雄就服同業公會凌理事長、協會徐常務理事等各公、協會代表連袂出席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外籍人士交通事故死傷5年倍增 監委啟動調查 外籍人士交通事故死傷5年倍增 監委啟動調查 近5年越南、印尼等外籍人士發生交通事故死傷人數大幅增加近一倍;監察委員葉大華4日指出,對外籍人士交通事故之跨機關合作機制是否完善等相關問題,有必要了解已立案調查。葉大華說明,外籍人士合法居留我國自108年度78萬餘人,112年度已達85萬餘人,成長約8.5%;對照交通部道安網資料顯示,外籍人士發生交通事故死傷人數自108年僅6,213人,至112年已高達1萬2,021人,增幅高達93.48%約近一倍。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政院跨部會聯結 降低移工成詐團人頭戶 加強防詐意識 政院跨部會聯結 降低移工成詐團人頭戶 加強防詐意識 為防止移工帳戶資料遭詐團利用,作為詐欺洗錢之工具,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跨部會研商,藉由跨部會的系統聯結,減低外籍移工成為詐團收取人頭戶的標的,由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介接內政部移民署資料庫取得外籍人士是否出境等在臺狀況資訊,提供予金融機構參考利用,同時,利用1955官方臉書與Line帳號等加強移工防範詐騙意識。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何佩珊強調缺工不能單靠開放移工解決 何佩珊強調缺工不能單靠開放移工解決 移工人數已破80萬人,更有媒體指出2028年將破百萬人,立委關注移工管理問題,勞動部長何佩珊30日在立院強調,缺工不能單靠開放移工來解決,對於移工人數有可能在2028年突破百萬,將在一個月內提出方案。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商總召開服務業缺工座談 共26項提案 商總召開服務業缺工座談 共26項提案 全國商業總會10月29日召開「服務業缺工座談會」。此次共蒐集26項提案,包括塑膠製品、資源回收、廢棄物清除處理、高壓氣體,以及服務業的旅宿、客運駕駛、美髮、機車、糕餅、測繪、公寓大廈管理等多個不同產業均反映缺工問題,會議採閉門進行。商總理事長許舒博表示,希望由服務業開第一槍,讓政府了解產業經營現況。勞動部長何佩珊則強調,政府責無旁貸,但缺工不能等於低薪,會與產業共同解決。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重建處法令研習 開放報名 重建處法令研習 開放報名 繼9月份後,重建處此次再加開兩場移工法令研習,將邀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及內政部移民署代表,分別針對就業服務法以及人口販運防制法相關主題進行說明。報名可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線上活動專區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競國解僱臺灣廠員工 包含移工96人 雇主應依法給付資遣費 競國解僱臺灣廠員工 包含移工96人 雇主應依法給付資遣費 PCB印刷電路板大廠「競國實業」,因不景氣連續虧損,決定關閉臺灣廠並解僱全體員工,當中包含本國籍勞工314人,外籍移工96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移工中有8名期滿回國,後續將督導仲介業者做好服務,雇主也須依法給付資遣費及預告期間工資,保障移工權益。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因應客貨運缺工 交部研議再擴大開放外籍人力 因應客貨運缺工 交部研議再擴大開放外籍人力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4日邀請交通部長陳世凱就「公路大型客貨運駕駛短缺之因應」等相關議題專題報告,陳世凱表示會透過開放外籍人力等方式應對客運司機缺工問題,立委則建議需要注意薪資結構破碎化問題。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藍領審查辦法草案預告 增訂多元陪伴 雇主須具法人資格 藍領審查辦法草案預告 增訂多元陪伴 雇主須具法人資格 藍領外國人工作資格及審查辦法修正草案正式預告,增訂移工從事多元陪伴工作工作內容、資格,以及雇主資格和人數認定等規定。其中移工從事多元照顧陪伴工作,條件與家庭看護工相同,均須年滿20歲且接受相關訓練;雇主應為登記或設立滿5年的法人團體,不包含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但仍可委託業者辦理後續引進、管理事務。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