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港澳居民居留辦法 畢業延期最長2年 預告修正港澳居民居留辦法 畢業延期最長2年 配合《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法,內政部移民署預告修正《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針對逾期停居留、偽冒身分者,修正提高其申請來臺或居留不予許可期間;同時修改港澳學生畢業留臺總延期居留期間為最長2年。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