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外國人「藝術及演藝」書表修正 增契約性質欄位 聘外國人「藝術及演藝」書表修正 增契約性質欄位 由於114年2月時,監察院對於肯亞籍白領外國人來台從事「藝術及演藝」工作,遭雇主以非僱傭關係規避勞基法適用,勞動部近日公告修正聘僱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請書表,演藝類的外國人名冊欄位,新增契約性質欄位,分別是承攬、委任、 僱傭,讓雇主勾選,以利事後查核。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雇聘辦法草案預告 4/22前提意見 增僑外生專案工作 雇聘辦法草案預告 4/22前提意見 增僑外生專案工作 為強化留用畢業僑外生,政府將開放客貨運、護佐等6類工作,勞動部日前已預告修正藍領審查標準,4月7日再預告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新增第4類外國人及相關專章,規範聘僱畢業僑外生從事專案核定工作的申請文件、程序,多數條文參照現有第3類外國人規範,草案預告期14日,4月21日前可提意見。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僑外生在臺打工 應留意工作許可效期 逾期勞雙方都受罰 僑外生在臺打工 應留意工作許可效期 逾期勞雙方都受罰 近期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經常接獲查察單位移送外籍學生工作許可失效違法受罰的案件,除聘僱的雇主將面臨最高75萬元罰鍰外,也會對外籍學生處以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勞動局提醒,僑外生工作許可期間已由先前的最長6個月延長為1年,提醒有打工需求的外籍學生依法申請,並留意有效期限,避免受罰。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營造、製造業等聘僱移工 勞資會議為必備條件 營造、製造業等聘僱移工 勞資會議為必備條件 近期傳出有事業單位欲聘僱移工,但因未設勞資會議不符合資格。依據勞動部規定,聘僱移工需申請「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其申請要件包含前一年內至少每3個月召開的「勞資會議」紀錄。 近期開放一般營造業、特登工廠可以申請聘僱移工,有不少企業尚不熟悉移工申請的條件,在申請過程中發現缺少勞資會議紀錄,因此無法順利取得雇主資格。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移工轉換雇主期間膳宿費 勞動部發函說明 移工轉換雇主期間膳宿費 勞動部發函說明 針對移工轉換雇主等待期間,其膳宿費誰支付?勞動部說明,若是可歸責雇主,膳宿費由雇主與仲介協商議定,若是可歸責移工,膳宿費則是由雇主與移工雙方議定。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