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長照扣除額增至18萬元 若為健康長者無失能無法申報扣除 立院三讀長照扣除額增至18萬元 若為健康長者無失能無法申報扣除 立法院9日三讀《所得稅法》修正案,將長照特別扣除額從目前的12萬元提高到18萬元,並且回溯至今年1月1日起施行,亦即明年報稅時就能適用。符合長照扣除額失能資格者原則上包含有資格聘僱外籍看護的被看護者,但健康無失能長者並不能申請。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長照特扣額增至18萬元 明年報稅適用 聘外看家庭也受惠 長照特扣額增至18萬元 明年報稅適用 聘外看家庭也受惠 為減輕家庭照護負擔,立法院財政委員會8月14日初審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將由現行每人每年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符合條件的家庭115年申報114年綜合所得稅即可適用。財政部預估,每年稅損約為10億元。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列報長照特別扣除額 符合資格者 申報綜所稅可扣除12萬元 列報長照特別扣除額 符合資格者 申報綜所稅可扣除12萬元 為減輕家庭負擔,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如為符合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於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可依規定每人每年定額扣除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12萬元,包含聘僱外籍看護工的被照顧者也適用。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醒,列報此項扣除額者,應留意適用條件,並檢附證明文件;如向各地國稅局查調資料已包含長照特別扣除額者,可直接依所查詢資料扣除。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