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菲漁業會議 研商直聘遠洋漁工可行性 台菲漁業會議 研商直聘遠洋漁工可行性 「台菲有關促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第8次技術工作小組(Technical Working Group, TWG)會議於5月6日在馬尼拉舉行,雙方就漁業合作、爭議事件的通報熱線等相關議題持續密切合作。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遠洋外籍船員工資墊償機制 明年上路 農業部修境外管理辦法 強化漁工保障 遠洋外籍船員工資墊償機制 明年上路 農業部修境外管理辦法 強化漁工保障 為保障遠洋外籍船員權益,農業部2025年11月18日公告修正「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增訂工資墊償機制,勞務契約應載明給付頻率。另外,仲介機構不得向船員收取招募相關費用,但護照、船員證或相關訓練、健檢費用不在此限。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台日攜手 發布遠洋漁業人權報告 剖析勞動風險 有待具體應對措施 台日攜手 發布遠洋漁業人權報告 剖析勞動風險 有待具體應對措施 台灣人權促進會與日本人權組織Human Rights Now10月15日共同發布《Silenced Voices》研究報告,剖析遠洋漁船人權問題。內容除透過訪談外籍漁工,探討欠薪、超時工作等問題外,也對政府、企業提出建言,包括廢除「雙軌聘僱制」、強制規範船上通訊權、制定有約束力之人權盡職調查立法等。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美最新報告 關注遠洋漁船人權 民團籲落實盡職調查 美最新報告 關注遠洋漁船人權 民團籲落實盡職調查 美國國務院發布年度最新《人口販運問題報告》(Trafficking in Persons Report, TIP report),儘管台灣再次被評比為第一級(Tier 1),但報告中明確指出台灣在遠洋漁業人權方面的改革依舊不足。綠色和平表示,政府仍須進行全面性改革,提升遠洋漁業供應鏈透明度、要求水產企業進行盡職調查、儘速將國際勞工組織的《漁撈工作公約》(C188)內國法化,才能達到產業永續性。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醫療更即時!漁業署推動視訊診斷 即時提供專業評估 確保治療不延誤 醫療更即時!漁業署推動視訊診斷 即時提供專業評估 確保治療不延誤 為提供遠洋漁船上工作船員更好的醫療服務,農業部漁業署宣布與高雄榮民總醫院合作,自下半年起運用衛星通訊試辦「遠洋漁船遠端醫療服務」,透過衛星影像,讓有就醫需求的遠洋船員直接與陸上醫生面對面看診,提升遠洋漁船醫療品質,後續視成效評估是否全面推動,保障船員醫療人權。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漁工盟呼籲廢除聘僱雙軌制 強化勞檢 杜絕血汗勞動 漁工盟呼籲廢除聘僱雙軌制 強化勞檢 杜絕血汗勞動 CNN 日前揭露臺籍漁船涉嫌虐待外籍漁工,再度引發國際關注,「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17 日上午於勞動部前召開記者會,提出訴求包括對於漁工不論遠洋與近海,都應適用勞基法並納入勞保與職災保險,共同推動漁業署修法強制遠洋漁船全面裝設 Wi-Fi,強化海上勞動檢查,杜絕企業中的血汗供應鏈,並與漁工盟定期對話會議,提升漁工人權保障。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臺歐高階對話 聚焦漁工權益與職場安全 臺歐高階對話 聚焦漁工權益與職場安全 歐盟執委會就業、社會事務及融合總署(DG EMPL)總署長Mario Nava率團於7月14日來臺,並與勞動部長洪申翰共同主持「臺歐盟高階對話暨第6屆臺歐盟勞動諮商會議」,聚焦於遠洋漁工權益、數位科技減災、職場霸凌防治等勞動與人權議題。這是自2015年以來首次有歐盟總署長親自訪臺,顯示歐方對臺歐勞動合作的高度重視。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前鎮漁港船員會館 即日起全面啟用 臺印成立工作小組 強化漁工權益保障 前鎮漁港船員會館 即日起全面啟用 臺印成立工作小組 強化漁工權益保障 為強化外籍船員在臺人權保障與生活福祉,農業部推動「前鎮漁港船員會館」於自即日起全面啟用,其中3樓及4樓旅館空間由「逸泰國際」接手經營,提供完善住宿服務,會館1樓至2樓則是提供船員休憩、祈禱及多元休閒設施,於去年4月已經開放,平均每日服務人次達300人。台印雙方後續也將討論印尼漁工安置保護合作備忘錄(MOU),提升權益保障。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農業移工 113年底已引進13,089人 改善遠洋漁工條件 將規劃墊償機制 農業移工 113年底已引進13,089人 改善遠洋漁工條件 將規劃墊償機制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3月26日邀請農業部進行業務報告。在漁業人權方面,預計今年上半年完成輔導裝設遠洋漁船建置CCTV系統,114年也將規劃建立工資通報、專戶及墊償互助金機制,規範遠洋漁船每季應彙報薪資發放狀況,並於申請漁業許可時繳交互助金至墊償專戶,快速處理欠薪事件。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漁業署開罰2漁船 積欠工資及未落實照顧 罰鍰並收回執照 漁業署開罰2漁船 積欠工資及未落實照顧 罰鍰並收回執照 民間團體綠色和平組織去年底發布「捕撈利益、罔顧生命」報告,指稱2019年至2024年遭印尼漁工投訴疑似涉及強迫勞動和非法漁業的10起案件中,全數案件與12艘臺灣籍遠洋漁船有關。農業部漁業署調查後,認定2艘漁船違規事證確鑿,違反內容包括積欠薪資及未善盡生活照顧責任,已依法罰鍰、收回漁業執照處分,多數指控涉及印尼仲介行為,相關資訊已移請印尼政府處理。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