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業空污排放標準修正 促源頭物料控管減污 水泥業空污排放標準修正 促源頭物料控管減污 環境部發布「水泥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將戴奧辛與 12 項重金屬等有害空氣污染物納入管制,同時增訂氟化氫(HF)、氯化氫(HCl)及一氧化碳(CO)等標準,並導入原物料與替代燃料篩選的料源管控機制,引導產業積極落實源頭減量。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