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費率公告每噸300元 114年1月1日生效 碳費費率公告每噸300元 114年1月1日生效 環境部依據碳費費率審議會決議之建議,核定碳費費率並完成預告等法制作業,於21日正式公告「碳費徵收費率」,並訂於114年1月1日生效。正式公告如先前環境部預告,一般費率為每公噸二氧化碳當量300元,申請並核定自主減量計畫的單位,若以「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公告較嚴格的附表一「行業別指定削減率規定」為目標,則適用優惠費率A,為每公噸50元。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