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停彈性新制 請假天數依子女數分別計算 育嬰留停彈性新制 請假天數依子女數分別計算 勞動部115年1月1日推動「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新制上路,受僱者得以「日」為單位申請彈性育嬰留職停薪,但合併計算不得超過30日,併入2年育嬰留停期間。勞動部指出,受僱者如同時撫育子女2人,子女三歲前以「日」育嬰留職停薪的30日得分別計算,合計有60日的彈性時間,以此類推,依子女數計算。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