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工法新規上路 員工性騷調查停職雇主仍需加保 性工法新規上路 員工性騷調查停職雇主仍需加保 因應《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新規上路,勞動部勞動保險司提醒,雇主依性工法在性騷擾調查期間,暫停被申訴人職務,仍應依規定辦理勞保、就保及職保。勞保司副司長陳文宗表示,因雇傭關係仍然存續,雇主仍應依規定為所屬勞工辦理加保,其薪資也不得申報調整。陳文宗也說明,因停職時調查結果尚未確定,若調查結束後認定非屬性騷擾或不須解聘等情況,保持加保也能確保員工的年資計算能順利延續。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桃市勞動局製作外語版性騷擾防治海報 桃市勞動局製作外語版性騷擾防治海報 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性騷擾防治相關修法規定已於今年3月8日實施,規定受僱者10人以上雇主,應設置處理性騷擾專線電話、傳真、專用信箱、電子信箱或其他指定申訴管道,並於工作場所顯著之處公開揭示。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性別工作平等法 有性騷擾雇主要立即通報 性別工作平等法 有性騷擾雇主要立即通報 去年《性別平等工作法》於112年8月16日修正公布,並研修相關子法,目前已召開逾20場次會議。勞動部於今日提出相關手冊,以利協助事業單位建立內部性騷擾防治措施,依事業單位規模,提供3種「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範本」,並編製「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供參。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準則公告 增訂行為樣態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準則公告 增訂行為樣態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修正為「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近日公告;自113年3月8日起,10人以上未達30人的雇主,應設置處理性騷擾之專線電話、電子信箱等申訴管道,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另100人以上雇主,處理性騷擾申訴時,須組成申訴調查小組,並要聘有具性別意識的外部專業人士參與。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公司辦理尾牙或春酒 發生性騷擾 雇主未善盡防治責任將處罰 公司辦理尾牙或春酒 發生性騷擾 雇主未善盡防治責任將處罰 農曆春節將近,公司行號為體恤員工一整年辛苦,通常會在春節前、後舉辦尾牙或春酒活動,勞動部提醒,雇主舉辦尾牙或春酒活動,員工在尾牙或春酒舉辦期間發生性騷擾事件時,雇主應負性騷擾之防治責任,若未善盡防治將處新台幣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遭雇主性騷擾可外部申訴 規定二個月內完成調查 遭雇主性騷擾可外部申訴 規定二個月內完成調查 配合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勞動部7日預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工作場所性騷擾事件申訴處理辦法」草案,對於工作場所性騷擾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或雇主時,或雇主未處理或不服雇主調查結果,申訴人可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地方主管機關應自收到申訴書二個月內調查完成、必要時可延長一個月。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