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僱100人以下性騷案件 勞動部補助雇主訪談費 受僱100人以下性騷案件 勞動部補助雇主訪談費 為鼓勵未達100人之雇主,於調查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案件時,洽請「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之調查專業人士協助調查,114年4月1日之後接獲之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案件,勞動部按受僱人數不等補助雇主部分訪談費及調查報告稿費,每案最多補助1萬5,000元。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性騷防治首年申訴逾千件 籲雇主應審慎積極處理 性騷防治首年申訴逾千件 籲雇主應審慎積極處理 《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新制自113年3月8日正式上路至今已滿一年,勞動部通報系統受理1,577件案件,勞動部呼籲,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事件,雇主應以審慎的態度積極處理,並同理被性騷擾者的感受,給予必要的協助。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勞動部調查 近9成企業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 勞動部調查 近9成企業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 為了解《性別平等工作法》實施情形及受僱者在職場就業平等實況,勞動部去年辦理調查,7日發布調查結果,其中員工規模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8成9已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建立正確性騷擾防治觀念 補助民團辦宣導活動 建立正確性騷擾防治觀念 補助民團辦宣導活動 國內小型及微型事業單位數量眾多,當職場發生性騷擾事件時,部分單位因不熟悉法規而可能誤觸《性別平等工作法》,為建立正確性騷擾防治觀念,勞動部推動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宣導活動,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25萬元,每單位以補助1次為限。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性平事件引關注勞部擬列擴大勞檢 性平事件引關注勞部擬列擴大勞檢 麥當勞發生女員工遭主管性侵、輕生,因未給予受害者協助,且未給予立即有效的糾正與補救措施,因此遭臺北市勞動局依性工法13條第2項開罰百萬;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樂於與地方政府討論改善申訴管道,勞動部也將針對性騷擾防治,是否給予被害人協助、心理諮商資源,列為擴大專案勞檢的範圍。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性工法新規上路 員工性騷調查停職雇主仍需加保 性工法新規上路 員工性騷調查停職雇主仍需加保 因應《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新規上路,勞動部勞動保險司提醒,雇主依性工法在性騷擾調查期間,暫停被申訴人職務,仍應依規定辦理勞保、就保及職保。勞保司副司長陳文宗表示,因雇傭關係仍然存續,雇主仍應依規定為所屬勞工辦理加保,其薪資也不得申報調整。陳文宗也說明,因停職時調查結果尚未確定,若調查結束後認定非屬性騷擾或不須解聘等情況,保持加保也能確保員工的年資計算能順利延續。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桃市勞動局製作外語版性騷擾防治海報 桃市勞動局製作外語版性騷擾防治海報 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性騷擾防治相關修法規定已於今年3月8日實施,規定受僱者10人以上雇主,應設置處理性騷擾專線電話、傳真、專用信箱、電子信箱或其他指定申訴管道,並於工作場所顯著之處公開揭示。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性別工作平等法 有性騷擾雇主要立即通報 性別工作平等法 有性騷擾雇主要立即通報 去年《性別平等工作法》於112年8月16日修正公布,並研修相關子法,目前已召開逾20場次會議。勞動部於今日提出相關手冊,以利協助事業單位建立內部性騷擾防治措施,依事業單位規模,提供3種「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範本」,並編製「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供參。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準則公告 增訂行為樣態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準則公告 增訂行為樣態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修正為「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近日公告;自113年3月8日起,10人以上未達30人的雇主,應設置處理性騷擾之專線電話、電子信箱等申訴管道,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另100人以上雇主,處理性騷擾申訴時,須組成申訴調查小組,並要聘有具性別意識的外部專業人士參與。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