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工廠尚未招募 把握最後期限 資格認定效期縮短為90日 逾期失效 特定工廠尚未招募 把握最後期限 資格認定效期縮短為90日 逾期失效 「特定工廠移工資格認定函」效期日前已調整縮短為90日。經濟部提醒,已獲核配移工名額的業者,應於4月23日前備妥相關文件,向勞動部提出招募許可申請;如逾期未申請,原核配名額將自動失效,在回流計算後,重新開放予有實際人力需求的業者申請。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