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準則公告 增訂行為樣態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準則公告 增訂行為樣態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修正為「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近日公告;自113年3月8日起,10人以上未達30人的雇主,應設置處理性騷擾之專線電話、電子信箱等申訴管道,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另100人以上雇主,處理性騷擾申訴時,須組成申訴調查小組,並要聘有具性別意識的外部專業人士參與。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