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有爭議 勞動部:勞工可先申請失業給付 離職有爭議 勞動部:勞工可先申請失業給付 近期有勞工陳情指出,雇主未發給非自願離職證明,勞動部勞動保險司表示,若離職事由有爭議,勞工可先行申請失業給付,保障基本經濟生活。 按現行法規,年資滿一年的非自願離職者,於公立就服機構完成失業認定即可請領失業給付。但若雇主未依法為勞工加保就業保險或者高薪低報,就可能導致勞工蒙受損失,除雇主需要賠償勞工損失外,也會遭受相關處罰。為避免這類情況,雇主需依法為勞工加保就業保險,也應依據實際離職原因開立證明。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