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租稅優惠外國特專 仍須依法申報 符合租稅優惠外國特專 仍須依法申報 為吸引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來台,《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規定,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於首次符合居留滿183天且年薪超過300萬元起五年內,其薪資超過部分的半數不必課徵綜合所得稅。日前有發生外國特專雖符合減稅條件,但卻未在期限內辦理申報,以致遭核定補稅,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此項租稅優惠並非自動適用,符合資格者仍應依法申報,確保自身權益。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