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僑直撥退稅兩階段 首批8月初完成 外僑直撥退稅兩階段 首批8月初完成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113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案件將分兩梯次進行,採「存款帳戶退稅」者,第一批退稅已於114年8月1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帳戶,第二批則會在9月中旬前收到。國稅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多利用直撥退稅,減少兌領支票程序及時間成本,避免遺失風險。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外國特專適用租稅優惠 應留意資格 薪資超額部分半數免稅 外國特專適用租稅優惠 應留意資格 薪資超額部分半數免稅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中,規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稅負減免,藉此增加來台誘因。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採用此項優惠的外籍人士,應符合「首次」來台工作,居留滿183天並從事特殊專長的專業工作,企業聘僱外籍員工可加以了解外籍人士租稅優惠要件並加以運用,保障外籍人士權益的同時,也能提升對國際人才的吸引力。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失業不等於「無謀生能力」 國稅局駁回免稅額申報 失業不等於「無謀生能力」 國稅局駁回免稅額申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依《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若要申報扶養已成年的親屬為免稅額,必須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等法定條件,否則將無法認列。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外籍人士有在臺所得 依規繳納綜所稅 年度居留滿183天 5月應辦理結算申報 外籍人士有在臺所得 依規繳納綜所稅 年度居留滿183天 5月應辦理結算申報 5月報稅季將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在臺的外籍人士,即使在國內沒有戶籍,但若在1年內居留滿183天,即符合「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身份,依規定應在隔年的5月,針對我國來源所得及境外雇主就其於臺灣提供服務所給予的報酬申報綜合所得稅,呼籲外僑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網路申報,免去臨櫃等待的時間。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企業提撥舊制勞退金差額 得以費用列支 企業提撥舊制勞退金差額 得以費用列支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雇主依規定預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時,須就不足支應數依法提撥款項到專戶,因補足差額而提撥的金額,得全數於提撥年度以費用列支。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外僑綜所稅結算申報 應於5月底前完成 外僑綜所稅結算申報 應於5月底前完成 所得稅法第7條規定,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但於一課稅年度內居留滿183天者,即屬於居住者身份。外籍人士符合前述居住者的規定,其112年度的所得應於今年度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填具結算申報書,向稽徵機關申報綜合所得總額、免稅額及扣除額,若有應納稅額應於申報前自行繳納。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