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人員工時逾40小時 勞動部:薪資須按比例加給 保全人員工時逾40小時 勞動部:薪資須按比例加給 勞動部表示,自115年1月1日起,每月最低工資數額將調整為新臺幣2萬9,500元。針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的保全人員,若其經核備的書面契約中,正常工時超過每週40小時,在最低工資數額的計算上,應再加計超出40小時之工時按比例增給,若雇主每月僅發給保全人員2萬9,500元薪資,將違反《最低工資法》及《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