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
- 2022年12月30日勞動部許銘春部長與工業區廠商聯合總會賴博司總會長,共同邀請北部15個工業區,近百家廠商的負責人及高階經理人,舉辦「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座談會,並由聘有中階技術人力的廠商分享申請經驗,以及移工轉任中階人力後「無工作年限、免繳就業安定費、不占移工名額」等好處,可紓緩缺工問題。相關新聞: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activity/2c95efb38584f5fe018585052d140045
- 2023年1月1日開始實施「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短期替代照顧服務實施計畫」:為強化外籍家庭看護工休假權益,本部與衛生福利部合作推動「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短期替代照顧服務實施計畫」,經地方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為第2級(含)至第8級並聘有外籍家庭看護工者,於目前喘息服務外再提供短期照顧服務,累計可達1年至多52日。
- 2023年1月1日起,廠工、養護工適用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為台幣26,400元/月。
- 2023年1月1日起,5年內未參加講習的家事移工,一入境須至一站式服務中心參與3天2夜之入國講習,最遲應在移工預定入國日5日前完成線上登錄及申請作業。
※指揮中心公告:
- 完成講習完後5日自主防疫部份措施放寬:無論服務對象是否屬重症高風險者,雇主皆可事前登錄選擇符合1人1室且獨立衛浴的自宅進行移工自主防疫,且每日快篩陰性,即可從事許可看護或幫傭工作。
- 自2023年1月1日起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指揮中心規劃,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在臺期間確診COVID-19,需自付確診隔離治療費用。
- 自2022年12月1日起恢復受聘僱外國人入國三日內健康檢查,並請各健康檢查醫院加強通報及感染控制等防疫措施,請查照。
※各國最新狀況
★ 菲律賓(2/25人民革命紀念日4/6濯足節4/10描安達日5/1勞動節)
- 建議所有旅客於抵達前72小時內完成eTravel
- 完整接種疫苗旅客 (WHO認證之疫苗兩劑或一劑嬌生疫苗),可免除搭機前檢測報告,仍須備妥疫苗接種證明。
- 15歲(含)以上尚未接種/未完整接種/無法驗證或出示疫苗接種證明狀態之旅客,盡可能先備妥航班起飛前24小時內抗原快篩英文版陰性檢測報告或於抵達後自費接受抗原檢測。
- 菲律賓於2022年12月1日重啟我國人「電子旅遊憑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簡稱ETA)之申請,持有我國護照之申請者可直接自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官網或ETA入口網站進入申請
★ 越南(1/21-27農曆春節4/29雄王節4/30越南統一節5/1勞動節)
- 越南台辦.因疫情關係.目前一、三、五收件抽籤送簽,二、四、五受理送簽。
- 自2022/5/15起入境越南不需要登機前72小時內PCR檢測或24小時內快篩的報告。
★ 印尼(2/18回教昇天節3/22沉思節4/7耶穌受難日3/21-4/21齋戒月4/21開齋節)
- 駐印尼代表處公告自2022/12/23日起入境印尼應注意事項:詳見https://www.roc-taiwan.org/id/post/4792.html
- 臺灣與印尼已於2022/12/8簽署「印尼青農在台灣農場及農企業實習計畫」。2022/12/9印辦已發佈農業互貿檔。
- 印尼2023年 自3/21開始齋戒月,4/22至5/1過年放假,5/2開始上班。預計5/10恢復全部正常運作。
★泰國(3/6萬佛節)
- 18歲以上入境旅客必須提供完整疫苗證明(WHO或泰國官方認證疫苗廠牌)或康復證明(180天內)。如旅客無疫苗證明或康復證明,須於抵達後到 Port Health Counter 做健康聲明,僅有COVID徵兆旅客需要求做篩檢。
- 若入境泰國之旅客,其所屬國家的入境規範要求提供COVID-19之陰性檢測證明,該旅客入境泰國時應備妥涵蓋COVID-19之醫療保險證明(10,000美元)。泰籍旅客不適用上述1.2規範。過境/轉機旅客不適用上述規定,但需符合目的地檢測規範。
※即時疫情(至1/9 13:00PM) 更新
國籍 | 確診人數 | 死亡人數 | 疫苗施打率 | |
完整 |
追加 |
|||
菲律賓 |
4,067,170 |
65,464 | 67.31% | 19.23% |
越南 |
11,525,711 | 43,186 | 87.62% | 58.93% |
印尼 |
6,723,201 | 160,679 | 63.04% | 24.23% |
泰國 | 4,723,618 | 33,650 | 77.34% |
46.13% |
(資料來源:衛福部疾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