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公機關設托嬰中心 跨部會討論附屬設施認定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6年6月3日報導】總統賴清德日前宣布「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並公布18項措施,就強化托育部分,國土署3日表示,內政部將與衛福部將依據性工法及兒托法,盡速完成托嬰中心屬於政府機關之附屬設施認定,擴大托育服務量能及友善育兒環境。
兒童托育服務法日前公布,為完善未滿2歲之兒童照顧,衛福部會持續布建0至2歲之托嬰中心。內政部國土署也協助檢視國內都市土地使用等規定,現行在公立中小學校用地之既有建物一樓,可依「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設置托嬰中心,也能併同其他社會福利設施細目,以單獨興建一棟建物之方式辦理。
近期將參照政府機關設置職場教保服務中心之推動經驗,研議政府機關內部設置托嬰中心之可行性,讓衛福部能有多元彈性設置托嬰設施之管道。國土署表示,近期內政部會與衛福部完成托嬰中心認定為政府機關附屬設施之相關作業,並簡化行政程序,鼓勵各政府機關積極推動公共托育(托嬰中心)之設置,提供職場互助之托育服務,建置友善家庭照顧之職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