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10月30日報導】
勞保局指出,當勞工不幸罹患癌症,如果因手術治療切除器官,出院即可申請勞工保險失能給付,無須等待6個月治療觀察期,即時減輕醫療費用與生活負擔,維持基本經濟照護。
勞動部說明,針對勞工在勞工保險加保有效期間,經診斷罹患癌症或因傷病切除臟器如胃、胰、脾、腎、子宮、卵巢、乳腺等器官,因器官切除後,身體缺損的狀態已經確定,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規定的「器質性失能」項目,現行規定於手術出院後,無須等待6個月治療觀察期,即可請醫院開具「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勞保失能給付。
至於之後勞工若因癌症復發轉移,導致失能程度加重並影響工作能力,可在最後一次手術滿6個月後,再次申請失能程度加重後的勞保失能給付。
勞保局組長孫傳忠說明,114年約有1萬6,800件是切除胸腹臟器的申請案,其中包含罹癌切除,失能給付有15等級,根據失能狀況給付,若是請領失能一次金,最輕微第15級、依勞保投保薪資乘上30天,最重是第1級、依勞保投保薪資乘上1,200天。
勞動部提醒,胸腹部臟器切除於器官切除出院之日即可診斷失能,勞工如符合請領規定,需於出院起5年內提出申請,以免罹於時效無法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