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等疾病配方食品 食藥署提醒須專業評估使用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5年5月6日報導】針對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的認識與使用方式,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提醒,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是為特定病患設計的營養補充來源,並非一般食品,不適合一般人食用,應由醫師或營養師專業評估後使用。
食藥署說明,特定疾病配方食品適用於病人因生理功能失調,無法正常進食、消化、吸收或代謝一般食品,或醫學上認定具有其他特殊營養需求,且難以透過日常飲食獲得所需營養時。例如糖尿病、癌症、腎臟病等病患,即可依病情選用專為其營養需求設計的配方食品。
核准特定疾病配方食品已有373件
食藥署指出,經專家組成的審議小組審查通過後,核准的特定疾病配方食品共分為四大類,分為可作為單一營養來源的「營養均衡完整配方食品」、「營養調整完整配方食品」及不可作為單一營養來源的「營養調整補充配方食品」、「特殊單素配方食品」四大類;截至目前,食藥署核准的特定疾病配方食品已有373件。
食藥署強調,取得許可的產品外包裝上,除須符合一般食品標示規定外,還應清楚標示「適用對象」、「使用方法與用量」、「保存方法」、「非供靜脈注射用」等重要訊息。此外,自114年1月1日起,外包裝正面並必須顯著標明「特定疾病配方食品」字樣,以利辨識。
非藥品 無療效 一般人勿任意食用
食藥署提醒,特定疾病配方食品不是藥品,對於疾病並不會有治療效果,也不適合一般人食用,須經過醫師或營養師專業評估下使用;民眾若想查詢核准的特定疾病配方食品,可至食藥署網站(https://www.fda.gov.tw)/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整合查詢服務/食品/核可資料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