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自辦都更融資優惠 國土署修正優惠貸款要點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一月廿二日臺北報導】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近日修正發布「都市更新事業優惠貸款要點」,放寬都市更新會或所有權人自行出資辦理都更事業的融資優惠、適用條件。
國土署說明此次修正重點包括,貸款對象增加自辦都更之參與分配土地所有權人;另外協助災損地區重建,依都市更新條例第7條規定迅行劃定更新地區之都市更新事業,列為金融機構優先受理申貸案件。
國土署也說明,針對貸款額度部分,放寬都市更新會、所有權人自行出資辦理都市更新事業,不受貸款額度為所需資金80%之限制。也放寬貸款期限的規定,在貸款期限6年內,得扣除因拆遷爭議、政府代拆或訴訟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延宕的期間。
國土署表示,「都市更新事業優惠貸款要點」係為協助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都市更新會會員籌措於計畫核定後之更新期間(施工階段)必要的事業資金。
檢視修正條文,針對貸款用途部分,也將項目更細緻化詳列,增列都市計畫變更負擔、申請各項建築容積獎勵所支付費用、申請容積轉移所支付之費用等。
國內老屋重建需求熱切,根據國土署統計,至去年11月底為止,危老重建計畫核准3,984件,而核定公布實施的都更案,至去年底共計1,19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