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育嬰留停以日申請 115年上路 小微型企業定額補助 雇主登錄帳戶資料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5年12月30日報導】勞動部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以「日」為單位的育嬰留職停薪申請制度,針對未滿30人的小型與微型企業的雇主,將發給受僱者1人申請1日育嬰留停,政府提供1,000元定額獎勵金,勞保局會主動比對資料,雇主上網登錄帳戶資料,獎勵金按季自動撥付。
勞保局指出,育嬰留停以「日」申請即將於115年1月1日上路,開放受僱勞工在子女3歲前,原本可以申請最長2年的育嬰留停,其中有30日可以依需要選擇以日為單位向雇主提出申請,而為簡政便民,勞動部亦積極配套提供津貼、續保(含勞退)、雇主獎勵等簡化手續及支持性措施,讓育兒勞工有更多職場彈性的選擇,並提供友善小微型企業經濟支持。
未滿30人企業 估143萬家
小微型企業係指雇主為僱用勞工未滿30人,但不包括公立學校、政府機關(構)及國營事業機構,預估全台約143萬家小微企業符合資格。按申請以日為單位育嬰留職停薪之勞工人數,每人每日發給新臺幣1千元,每一子女合計發給30日為限。勞保局將按季於受僱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起始日之當月保險費核計完成後比對,在次月底前撥付。
勞保局組長劉秀玲強調,雇主不需提出申請,勞保局會自動比對育嬰續保及津貼資料篩選符合資格之雇主,單位僅需線上登錄指定帳戶,獎勵金將按季自動撥付,第一次給付雇主獎勵金,將會在明年5月。指定帳戶一次登錄,日後皆可適用,無須重複登錄。
雇主無需申請 獎勵金自動撥付
劉秀玲說明,育嬰以日申請,津貼及續保申辦手續不用按日申請,可累積多日後一次辦理,而且津貼及續保可同時一次辦理完成。申辦方式與現行相同,可透過線上申辦,也可選擇書面申請,線上申辦還可以由被保險人用手機透過行動電話認證方式申辦。
另勞保局已修改津貼及續保申請書表(含線上申辦),整合育嬰留停屆滿後之復職申報作業,被保險人選擇續保時,會一併辦理留停屆滿之復職申請,勞保局會在被保險人於續保期限屆滿之翌日,主動恢復其為一般被保險人身分及恢復提繳勞工退休金,投保單位不用再填具復職通知書。但是員工如提前復職,則應由投保單位填具復職通知書通知勞保局。
劉秀玲提醒,雇主申請獎勵,最晚須在受僱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起始日的下一年度4月底前辦理,逾期申請者,勞保局將不予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