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從事照服業 勞動部補助最高領10.8萬元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5年11月5日報導】為配合長照人力發展,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照顧服務產業,勞動部推動照顧服務業缺工就業獎勵,提供每人最高10.8萬元的就業獎勵津貼,近3年協助超過3萬名失業勞工投入照顧服務業,其中屬中高齡失業勞工者佔比達53.3%。
因應我國人口結構變遷及邁入超高齡社會,照顧服務業人力需求增加,近年於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照顧服務業登記的職缺數持續增加,113年度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照顧服務業新登記的求才職缺就超過4.5萬個。
勞動部說明,為了要補實照顧服務產業人力缺口,並且促進失業勞工重返職場,依「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照顧服務業作業要點」規定,失業連續30日以上或符合非自願離職者,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經推介受僱於照顧機構、居服單位或社區式長照機構等單位,從事照顧服務工作連續滿30日以上,並符合相關規定,可於受僱每滿30日的次日起90日內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就業獎勵,每月核發5,000元至7,000元之就業獎勵,每人最長發給18個月,最高可領10萬8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