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人口增加快速 民團籲加速立法 提升至政院位階 建立完善制度基礎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6年4月27日報導】台灣人口老化進程快速,失智人口預估於30年後由約40萬人倍增至84萬人,也就是每9位高齡者中,就有1人罹患失智症,對醫療、長照形成重大挑戰。台灣失智症協會正式對外公告《失智症基本法》草案,呼籲建立具法律位階的制度基礎,同時將治理層級提升至行政院,以強化跨部會協調與整合,進一步完善對失智家庭的權益保障,並加強失智症防治、照護與支持體系。
《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暨行動方案2.0(2018-2025年)》自2017年推動,失智政策發展具一定基礎;不過協會認為,長期以「行政計畫」為主的推動模式,在缺乏法律授權下,已逐步浮現結構性限制。
行動計畫已屆期 未有新版銜接
協會指出,行政計畫不具法律拘束力,推動強度與資源配置易受政策優先順序影響。「行動方案2.0」於114年屆期後,新版政策遲未能銜接,即顯示現行體制在穩定性上不足之處。此外,目前雖由十多個部會共同推動失智症政策,實務上仍以衛福部長照司為統籌單位,在缺乏法律授權及統籌層級不足的情形下,跨部會整合與資源調度效能仍有侷限。
協會表示,觀察先進國家如美國、加拿大及日韓,均已透過立法強化失智症治理架構,台灣失智症政策法制化已是刻不容緩,因此協會提出《失智症基本法》草案,核心重點包括治理層級至行政院、建立政策檢討與更新機制,建構更全面性的政策架構,以尊重失智者價值、權益保障、失智防治與共生社會為方針。
協會所擬定草案版本,要求行政院應參考失智症政策推動小組意見,訂定防治照護政策綱領、具體目標、推動策略及執行期程。政府應建構失智症友善及無障礙之生活與社會環境,引導或鼓勵公私部門、企業及團體開發失智症友善之產品與服務,並提供必要協助,提升失智者使用的可近性和便利性。
此外,政府也應採取必要措施,確保失智者參與社會之機會,支持其意見表達、參與公共事務及就業。
規範企業經營者提供必要協助
醫療照護體系方面,民間版本希望明定相關醫療、照護及各類服務體系,政府應確保量能充足與合理布建,強化整合銜接,以及提供失智者及其家庭照顧者整合性諮詢、支持體系,培育並確保失智專業照護人力量能與品質,強化教育、訓練及跨專業合作。
鑑於失智者於認知理解及判斷能力上具特殊需求,民間版草案也明定金融機構、零售業者及其他提供日常生活基礎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應配合政府推動政策,並於提供服務時,依失智者之需求,為合理調整及必要協助。
失智症協會秘書長陳筠靜表示,樂見已有相關草案進入立法院審議,期盼後續能將協會所提草案納入,透過多元版本併案討論與整合,形塑最能保障失智者及其家庭照顧者權益的法制架構,也歡迎民眾參與,分享看法,失智症協會《失智症基本法》意見徵集專區:https://user314391.pse.is/8yyah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