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成本 檢測機構申請費用將調整 預留調整時間 預計明年7月上路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5年11月3日報導】為反映實際作業成本、落實財政健全,並維持檢驗測定服務品質,環境部預告修正調整檢驗測定機構申請許可的收費標準,預計明年7月1日實施。
環境部表示,「檢驗測定許可申請收費標準」自2003年施行已超過13年,最近一次修正已是2016年。
增列氣候變遷因應法為法源之一
由於近年人事及材料等各項成本顯著上升,現行收費已不足以反映實際政府服務成本,為達成收支平衡並落實財政健全目標,因此預告修正收費標準。
此次修正內容除配合法規變動,增列《氣候變遷因應法》第61條第2項為法源依據外,也同步調整《空氣污染防制法》與《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等相關依據條文,讓法規架構更趨完備。
為了反映辦理檢驗測定許可申請的實際行政與作業成本,將書面審核審查費由原先每案1萬元調高為1萬3,000元;系統評鑑審查費由每一檢測類別1萬2,000元調高為1萬4,500元。
書面審漲3千 系統評鑑增2千5
檢測報告簽署人和可之審核評鑑審查費則由每申請人次2,900元調整為4,600元,其餘如績效評鑑審查費、相關性測試審查費等項目,也依據近年實際人事及材料成本核算後進行合理調整。
為了讓檢驗測定機構有充足時間內部規劃與調整,本次修正增訂施行期程,規定自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