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9月4日報導】
全國工會家數逾5千家,勞動部指出,工會成立後,除積極爭取會員勞動權益外,依法辦理各項會務工作,也是工會能持續穩健發展的重要基礎。
截至115年第2季止,全國工會家數共計5,856家,包括企業工會960家、產業工會285家、職業工會4,327家及工會聯合組織284家;另該季新增企業工會11家、產業工會5家、職業工會7家及工會聯合組織1家。
勞動部提醒,理事會、監事會及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均為工會處理工會事務,應定期召開以維持工會會務正常運作;另外,理事會與監事會在工會內部各自擔任不同的重要角色且具備不同權責,會議討論事項也不同,當應分別召開;此外,為利新舊工會幹部任期銜接,理事、監事應於任期屆滿前辦理改選,新一屆理事會及監事會議應於前屆任期屆滿之日起10日內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