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鋰電池用量增 環部擬給自建回收鏈業者優惠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四月十五日臺北報導】環境部15日預告修正「乾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草案,納管的製造、輸入或進口二次鋰電池之責任業者提出自建回收循環鏈計畫,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自今年7月1日起得按優惠費率繳交二次鋰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費,草案預告期14天。
環境部說明,考量國內近年二次鋰電池因淨零轉型之推動,使用量大幅成長,為促成責任業者鏈結上、中、下游自建回收循環鏈,以經濟誘因引導其回收處理之意願,對責任物係採國內循環者,給予第一級優惠費率每公斤5.10元;對責任物係採境外循環者,給予第二級優惠費率每公斤6.66元,分別較原需繳費費率每公斤39元,享有減少約87%及83%之優惠。
環境部表示,藉由自建回收循環鏈,責任業者將所製造或輸入之廢鋰電池單獨分流處理及再生利用,除可大幅提升資源循環利用效益外,亦可促進公私協力合力布建未來回收處理所需量能。